听着这样的电话,余曼丽并没有头脑发热,她知道自己并不是老板,不但她自己不是老板,并且她的老板也不是真正的老板,甚至她老板的老板都不是真正的老板,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真正的老板是股民,股民才是真正的老板,所以余曼丽清醒着呢。
余曼丽并没有考虑人情的因素,特别是没有考虑她姐姐余曼华那边的人情因素,甚至也没有考虑局长的建议,而是真正从未来娱乐城经营和目前合作的方式的可能性角度认真地选择最合适的场所。经仔细比较,余曼丽初步选定位于汉口区青年路的玩具厂综合大楼。选择好了之后,她就向吴晓春汇报。
"去看看。"吴晓春说。
吴晓春对玩具厂综合大楼十分满意。首先是位置,比较隐蔽,但是离市中心非常近,根据吴晓春自己的消费经验,这样的位置最好,如果太暴露与闹市中心,也不是好事,至少不便于"腐败",因为如果在闹市中心,即使想腐败的人不会被熟人看见,起码他们的车能被人看见,而对于想腐败的人来说,他们进娱乐场所的时候既不希望自己被熟人看见,也不希望自己的车被熟人看见,所以像玩具厂这样稍微偏僻一点但是又不是很远的地方最好。其次是产权关系明确并且简单,只要认准了玩具厂就行了,不会发生多头管理的事情,只要不发生多头管理,吴晓春就不怕,因为吴晓春知道,所谓多头管理其实就是"多方插手",喂饱一个人总比喂饱一群人容易。最后是大小合适,总共六层楼,与大都会大小差不多,做综合娱乐城大小正好,太大了浪费,太小了不够用,关键是新楼,玩具厂盖好了之后一天都没有用过,仿佛他们盖这栋综合楼就是专门准备对外合作的。吴晓春知道,新楼好,装修起来容易,而且不会发生与旧装修旧设备扯皮的事情。只是他不理解,玩具厂为什么要将新建的综合楼急于出手。既然刚建好就要出手,那干吗要建呢?他问余曼丽,余曼丽也说不清。
"你打听一下,"吴晓春说,"看看这中间有没有什么猫腻。"
第二天,余曼丽将打听到的情况告诉吴晓春:没什么猫腻,就是厂里效益不好,欠银行的钱付不起利息,工人三月没发工资。吴晓春觉得很奇怪,面前的这个厂无论是规模、厂房、设备、技术力量、职工素质还是背景,都远远强于深圳的那些老板厂,吴晓春在进新天地集团之前,曾在关外的老板厂当多所谓的总经理,亲眼看着只有十万八万的所谓"港商"、"台商"伴随着特区的发展而成长,不用几年就真变成大老板了,而眼下这个厂怎么恰恰相反了。
余曼丽经过一晚上调整,已经恢复灵气,她好像是专门等着吴治平提这个问题。
"这有什么不好理解?"余曼丽说:"你昨天问为什么新建的大楼就要卖,因为建大楼个人能捞好处,卖大楼个人还要捞好处,吃亏的是工厂,赚钱的是个人;再说,厂搞好了对厂长个人有什么好处?不是有那么个企业的厂长,把一个几十万元的小厂搞成一个几百亿的特大企业,就因为'私自提成'了百分之一,枪毙!厂搞垮了对厂长个人有什么坏处?大方点,把捞到的钱用一些与上级领导'融洽关系',说不准还能提拔,就是免职也合算。"
吴晓春并不完全同意余曼丽的这些观点,比如余曼丽将贪污调侃成"私自提成"他就不能接受,但他不得不承认余曼丽的这些分析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