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筑装饰(1)

丁氏长期农商并举,以商为主。在他们的建筑中,既有农耕文化的深刻痕迹,更有商人观念的体现。商人作为古代社会的一个阶层,一方面既受制于“士农工商”中商为末流的四民观念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他们的收入水平又处于社会上层,这种矛盾使他们心理不平。建筑豪宅大院,捐输官衔,并不仅仅是财大气粗,还有显摆和炫耀的成分,这种炫耀的愿望表现得最为直观,就是将自己的住宅雕饰得琳琅满目、富丽堂皇。为什么说它是炫耀?因为这种雕饰的花费并不增加住宅的舒适和方便,它所体现的价值只是一种证明:这里的主人很有钱。与住宅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丁村内外的各种庙宇都很少有雕饰,十分简约。并不是神明崇尚素朴,而是它们的主人是公众,在一个商人为主的聚落中,公众的群体意识和力量是比较薄弱的。

现存丁村明代住宅中,雕饰比较简洁单纯,清以后雕饰的部位逐渐扩大,装饰题材增多,也更加细密繁冗。这个趋势是攀比的结果,说明社会风气渐渐奢靡。

丁村的雕饰从材料上可分为三类:即木雕、石雕、砖雕。

■木雕

丁村的建筑为砖木混合式,大木结构和小木装修是一个建筑最耀眼之处,自然就成了主要进行雕饰的地方。

木雕的形式很多,有高浮雕、透雕、浅浮雕。

高浮雕在厅堂当心间的檐枋上使用最多。常见的题材有花卉、鸟兽、博古、流云,如7号院,清雍正九年(1831年)的住宅内,正厅上雕饰有“连(莲)连(莲)有喜”的图案,只见一枝枝莲叶盈盈而立,随清风在水面摇曳,自然生动。11号院宅子厅房木枋上雕刻的“凤凰戏牡丹”,两只高浮雕凤凰几近离开木枋,凌空而起舞了。高浮雕通常采用一块整木料,雕刻的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可相差十几厘米,甚至二十厘米。

高浮雕中一种为两层雕,也用在厅房的檐枋上。做法是先在一块木构件上将远景图样刻好,然后将雕刻在另外一块木料上的人物、楼台、花鸟、鱼虫贴于其上。两层雕起伏变化大,层次多,雕工很细密,但有的过于繁冗。

透雕指的是纯装饰的板状构件,如斗栱上插饰的云头、挂落、雀替、栏杆卡子花等,重在表现轮廓形状和虚实间的构图关系,雕刻细巧、灵透,感觉十分轻盈精致。一些饰件表面还有浅浮雕。

浅浮雕主要用在次要构件上,如门的裙板、窗的花板、栏板的花饰等,或做高浮雕、透雕的衬托,常用图案为万字、回纹、卷草、蔓草、缠枝莲图案等。浅浮雕作为次要部位的装饰,起伏很小,与重要部位的高浮雕、多层雕搭配得当,使整个装饰在建筑格局中有主有次,重点突出。

清以前的木雕少而素,多饰黑、白、红三种颜色。清代以后,雕饰增多,凡有雕饰的部位多用红色,木柱本身用黑色。8号院二门前的随墙影壁,正中本应是砖雕,这里却镶嵌了一幅“风竹惊鹤图”的木雕,采用五彩装饰,并勾以金边,十分辉煌。10号院观景楼一处的二层阳台上,出挑的雕饰也饰以彩饰,在大片灰墙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华丽、耀眼。

木雕不仅造型多样,所含内容也喻意深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题材:

其一,祈求多子多福、吉祥如意等传统观念。为了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通过各类方式将这种愿望反映出来。如木雕中刻一个童子手执仙草,骑在麒麟上,称“麒麟送子”,刻莲花和鲶鱼称为“连(莲)年(鲶)有余(鱼)”,又如“百寿图”、“三星高照”、“三阳(羊)开泰”。“三星高照”是一幅人物图,有福、禄、寿三星。

其二,表现传统的耕读为本的理想。建筑雕饰中,常有敦促子孙不忘读书入仕、光耀祖庭的题材和以文化修养自标高格的题材。例如“琴棋书画”、“渔樵耕读”、“博古”、“喜(喜鹊)禄(鹿)封(蜂)侯(猴子)”等图案,还有附庸风雅高标格调的松、竹、梅、菊、兰、石等“六君子”图案。

其三,反映忠孝节义的伦理道德。这一题材可以说是中国宗法社会的精神支柱,丁村雕饰中多有这类题材,如“岳母刺字”、“宁武关”、“周仁献妻”、“单刀赴会”等。这些木雕多采用大家熟悉的戏剧场面,容易看懂,形象生动、具典型性,充分表达了主题思想。

另有一些教育团结互助的题材,如有一组刻的是“鹬蚌相争”的故事,意在告诫子孙们团结一致,不要因自己内部争斗而被他人得利。

其四,各种吉祥瑞兽及神仙,如“麒麟”、“龙凤”、“狮子”、“大象”、“孔雀”、“猴”、“鱼”、“暗八仙”、“和合二仙”等以及“刘海戏金蟾”等反映商人对金钱渴求的题材。

其五,各种家禽、家畜。如牛、马、骆驼、羊、狗、兔、鸡等,反映农耕生活繁荣安祥的景象和农民满足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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