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个围龙屋的“祖堂”都是一级独立的“家庙”或者“香火堂”,客家的血缘村落还是有统一的宗族组织和宗祠,由于历史上的大迁徙,宗族的凝聚力原本很强大。
宗族有几位族长,称为“叔公头”,掌管一切有关宗族的内外事务。“叔公头”由族内辈份比较高、财产比较富足、威望较高的人担任。
叔公头的第一件工作是为团结宗族组织每年从正月十六直到清明的扫墓和祭祖、分胙。潘姓扫墓首先是扫开基祖处士公的墓,在约五公里外的东陂,就是那个“发三亏一”的獭形。然后各房派再扫自己开基祖的墓。黄钊《石窟一征》载梅县客家人的扫墓情形:
“俗鲜有迁徙他邦者,而土瘠民勤,亦鲜有他邦迁居于此者。故溯其世代,多有自一世至今为二三十世,而水源木本之思,愈远愈笃,每岁自正月至三月,无日非祭扫先茔之事。以代数既长,不能不早祭也。有蒸尝者椎牛割牲,分胙肉丁肉,无蒸尝者亦皆醵钱备鱼牲乐酒,到墓门一酹。”
祠祭不在通常的冬至而在除夕下午,祭祖在寺前排的老祖屋,老祖屋是全族最高的总祠,而且是全梅县潘姓的总祠,是宗族的最高象征。然后各房派再在自己围龙屋的“祖堂”里祭祖,也分等级层次。上新屋、下新屋、“牛形”、品一公祠、允彝公祠等为房派的祠,级别比较高,一般围龙屋的祖堂里只有本家祭祀,供奉本屋开基祖和以下高、曾、祖、祢的神牌(称“祖公牌”或“阿公阿婆牌”或“家神牌”),超过五世的,即高祖以前的,除开基祖外,就撤去单独的神牌,用小字简单地把名字合写到一块写满了以前列祖列宗名讳的神牌上。这个手续叫“祧”,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意思。华侨屋一般都还不到五世,除了神牌外还挂着遗像,多是放大的照片。上新屋等等高一级的祖堂里,集合的神牌就多了。老祖屋里则除了处士公夫妇,永聪、永明、永发、永潭夫妇以及积河、广河夫妇之外,全是集合神牌。一个人死后,除了在所住的围龙屋祖堂设神牌外,还要在上一级祖堂设神牌,在老祖屋里往集合神牌上填名字。
祭礼完毕发胙肉,有礼生肉、主祭肉、敬老肉、科甲肉、仕宦肉等等,分别发给各种不同的人。
从老祖屋起,所有围龙屋的祖堂太师壁都做成上下两层神橱,上层很华丽,精雕细刻,供祖宗神牌,下层低于香案,比较简单,供土地神或社神。神橱左右柱子上挂大红楹联。品一公祠的联文是:
“祠依甑顶萃秀气于长庚想当年作宾重望名奖百洲时禀寅清留法训;
案照星峰吐光芒拱太乙愿今朝藻生华花香满县祥开甲第继芳辉。”
上联指潘任,百洲即三洲,指长洲,是潘任的故地;下联指潘岳,“花开满县”指他任广东地方官时政绩出色,且提倡种桃花,以致其地易名为花县,亦即门扇上所写的“花县家声”的来历;甑顶指项山甑,星峰即三星山。
提醒子孙永记祖先的来历和光荣,是宗族加强凝聚力的重要措施。
加强宗族凝聚力的另一项措施是举办公益事业。首先是办教育,早期有笃才学塾和毅成公家塾,后来有安仁学校。其次是组织娱乐活动,以过年时候的舞狮、台阁游行等为主。龙灯和狮子从老祖屋出发到各房祖屋,然后要走遍每一幢围龙屋,在屋前的禾坪上大耍一番。各家置备酒肉款待,并送红包。禾坪的面积,一般要求可舞四支龙灯,所以都很宽大。此外,公益事业还有养老、济贫、助残、救灾等等,穷人的婚丧、造房也有资助。
为了祭祀和公益事业,宗族拥有很可观的公产,称为“公尝”。公尝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兄弟分家析产时,一定要提留一部分给宗族。客家传统,盛行小家庭制,代代都分家,以致公尝越来越多,这是宗族内部的平均主义思想的一种表现。公尝是小家庭与宗族间的经济纽带。公尝的内容很多,有田地、山林、池塘、水圳、店面等等,以出息支付各种费用。公尝有大公尝、小公尝之分,大公尝为全宗族所有,小公尝是各房派的。三村潘氏的大小公尝约为全村各种收入总数的四成到六成。公尝由叔公头管理,有一定的制度。例如,山林一年开放一次供人采薪,其余时间封山育林;池塘由各房轮流养鱼挖肥泥,轮值的一房要负责承担当年的祭祖分胙费用,还要缴纳税金;水圳灌溉农田,凡用水的要缴“陂圳谷”,用来整修水利工程。其他如建桥造路、植树护林,也都是宗族管理的事。
围龙屋内部也有公产,小家庭只有堂屋间和横屋、围屋的居住房间,厅、天井、楼梯、水井、禾坪、门、廊、外墙、水塘等都是公有的。这种公产成为小家庭与大家族间的脐带。
宗族也管理房屋的兴建。这种管理往往借保护风水的名义。风水是一种迷信,有时也可以起加强宗族凝聚力的作用:村落的形局好,宗祠在龙脉上,祖坟是个吉穴,都能使宗族成员对血缘村落的前景抱有信心,从而不致轻易离去。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要标榜自己风水之好并约束村民不得破坏。例如,寺前排的老祖屋旁边,20世纪30年代造了一座两层的始光庐,上下层都低矮,夏天里二楼又闷又热。原因是建造的时候,叔公头为保护老祖屋的风水“不受阻挡”,给屋主人一根竹竿,指令“大栋”(即脊檩)的高度不得超过竹竿的长度,因此就使始光庐造得不尴不尬。
旧时地方政府对农村的管理力量很薄弱,宗族之间因争水、争地、争风水或者发生其他摩擦时,往往要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就很容易酿成械斗。客家地区械斗很多。宗族的族长们担当起械斗的组织和指挥者的角色。光绪末年起到上世纪20年代,南口三村潘氏和南口东面、围龙冈北的圩冈下村(今名益昌村)的陈姓不知起于什么原因发生了几十年的械斗,甚至互相掳掠妇女。当地谚语说“陈横、黄精、潘哦哆”,即指陈姓人凶蛮,黄姓人精明,而潘姓人则多游手好闲的纨绔子。纨绔子打不过凶的,但有钱,于是雇佣兴宁刘姓的人来充打手,每杀一个人赏2000大洋。传说每打一仗,“花边(即银元)一筐一筐地倒”。“战费”太高,宗族支付不起,不得不请潘立斋支付,而将三星山后坡鹿湖山抵押给立斋,为期40年。立斋就在山上设群茂公司,植树造林,经营现代养殖业。后来由陈炯明来调解,械斗才终止。两姓不和,乡政府只好由黄姓的人来管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所以说姓黄的精明。这场旷日持久的械斗在寺前排村和高田村的建筑中留下了烙印,凡这时期造的华侨屋,在对着禾坪的大门门斗两侧、墙角、横屋天井等处,都有铳眼。有一些华侨屋造了铳楼,如东华又庐、南华又庐、锦和庐杂横等。高田村谢姓的绳贻楼也因环境不靖,跟着造了一座铳楼。
(南口潘氏的宗族活动至今还有,也还有人张罗。活动除祭祀、娱乐之外,以联络华侨、募集各种捐款为重要内容。1996年农历正月初六,在老祖屋前摆了106桌酒席,除了回来探家的华侨外,还有三村60岁以上的老人和梅州市各地潘姓60岁以上族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