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家和围龙屋(1)

寺前排、高田、塘肚三个自然村位于梅县西偏南17公里处。寺前排在东头,塘肚在西头,高田居中。元代天历年间建造的从梅县到兴宁、龙川再到韶关或广州去的东牛驿道,在高田和塘肚之间穿过,进入狭窄的山谷。这三座村子,面向富饶的梅城盆地,背后便是山区,山那边是更大的兴宁盆地。在山地和盆地交界处的官路边,往往是商旅行人打尖住宿的地方,通常都会形成村子。现在东牛驿道早已改建成混凝土公路,路边新造了几家专做过路司机生意的饭馆。寺前排和高田两村北面一里多,墟冈上有一个繁华的南口镇,行政上三座村子都归属于它,称南口三村。

寺前排、高田、塘肚三村的主姓都是潘姓,三村共有潘姓400多户,2000人左右。其中寺前排700多人,高田600多人,塘肚600多人。他们是同一个宗族,“老祖屋”在寺前排。梅县居民98%以上是客家人,这潘姓也是客家。

客家的先祖原来居住在中原河洛地区。从古以来,由于中原人口稠密,灾荒时见,便陆续有人向南方人口稀少的地方迁徙垦拓,先到江淮地区,再渡江而南,辗转直至赣、闽、粤。这过程历时千年,中间由于外族入侵和国内战争,促进了几次南迁的高潮,例如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唐朝的“安史之乱”和黄巢起义、北宋末年的“靖康之难”以及元人灭宋等等。在这几次高潮中也有些世家大族的成员相率南下。

这些南迁者与当地土著居民又争斗又融合,几经演变,在大江以南直至海陬形成了五个民系,客家是其中之一,它的特点最鲜明而且最稳定。客家大约形成于唐末经五代而至宋初这个时期,也有些研究者认为形成于南宋至明,最早在江西南部的赣江上游和东江上游的一角,后来扩展到福建西南部的汀江流域和广东东北部的梅江流域。清末改革家黄遵宪有诗:“筚路桃弧辗转迁,南来远过一千年。方言足证中原韵,礼俗犹留三代前。”到了明末清初,又有许多闽、粤客家返迁赣南,并有一部分客家人向四川、广西、湖南、湖北和台湾迁徙,但赣、闽、粤三省比邻地区仍是客家的祖地,不但客属人口多,纯客家县份多,而且一直保存着最本初的客家语言和文化特色,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文化圈。

汀江和梅江都是韩江的上游支流,舟楫直达下游的潮州和汕头。潮汕占据地利,经济文化都很发达,辐射到了汀江和梅江流域。在清雍正朝之前,潮州曾多次长期管辖梅江流域的梅县,梅县成了整个客家祖地内最发达的县份和广东东北部客家地区的中心。100平方公里的梅城盆地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气候适宜,是农、林、果的丰产之地。潮汕人民早在明末海禁时期就漂洋过海,拓殖南洋,梅县人民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大批接踵而去。至今海外的客家人有500多万,其中梅县籍的最多,约169万人,所以梅县是重要的侨乡,光绪《嘉应州志》中即说梅州“倚南洋为外府”。

寺前排、高田、塘肚三村的潘姓人氏,到清末光绪年间有几位在南洋发迹并成了侨界领袖,在他们的带领和扶植之下,村人大量过海,到现在几乎家家有人在南洋。1958年组织人民公社的时候,这三个自然村合为一个生产大队,就叫“侨乡大队”。可见潘姓宗族的华侨数量之多、影响之大,在梅县也是居于首位。20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解散,大队改为行政村,名称不改,仍然下辖这三个村。

作为一个民系,客家最重要的特点是他们的语言,这是客家人认同的主要依据,所以有研究者称客家为“方言群体”。客家民情风俗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妇女不但主持家政,而且是生产劳作的主力,清初梅州人黄钊所著《石窟一征》中说:“村庄男子多逸,妇女则井臼、耕织、樵采、畜牧、灌种、纫缝、炊爨无所不为。天下妇女之勤奋,莫此若也。盖天下妇女,劳逸尚分贵贱贫富,吾乡即绅士素封之家,主母与婢妾种作劳逸均之。且天下妇人即勤苦亦或专习一事,吾乡则日用饮食皆出其手,不独田工女工已也。”19世纪末,男子大量过海赴南洋谋生之后,妇女就更加辛苦,也更加干练。光绪《嘉应州志》卷八中写道:

“州俗土瘠民贫,山多田少,男子谋生各抱四方之志,而家事多任之妇人。故乡村妇女,耕田、采樵、缉麻、缝纫、中馈之事,无不为之。挈之于古,盖女工男工皆兼之矣。自海禁大开,民之趋南洋者如鹜。始至,为人雇佣,迟之又久,囊橐稍有余积,始能自为经纪。其近者或三四年、五七年始一归家,其远者或十余年、二十余年始一归家。甚有童年而往,皓首而归者。当其出门之始,或上有衰亲,下有弱子,田园庐墓概责妇人为之经理。或妻为童养媳,未及成婚,迫于饥寒,遽出谋生者,往往有之。然而妇人在家,出则任田园樵苏之役,入则任中馈缝纫之事。古乐府所谓‘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不啻为吾州之言也。其或番银常来,则为之立产业,营新居,谋婚嫁,延师课子,莫不井井有条。其或久赋远游,杳无音信,亦多食贫攻苦,以俟其归,不萌他志。凡州人之所以能远游谋生,亲故相因依,近年益倚南洋为外府,而出门不作惘惘之状者,皆赖有妇人为之内助也。向使吾州妇女亦如他处缠足,则寸步难移,诸事倚任婢媪,而男子转多内顾之忧,必不能皆怀远志矣。”

因此,梅县妇女不但不缠足,而且直到明代末期,梅县“男女饮酒混坐,醉则歌唱”,或者“饮酒则男妇同席,醉或歌,互相答和”。在客家地区,女性甚至参加宗族的一切祭祀活动。这些在其他汉族人民中是不可能的。

小家庭大家族的集体聚居方式是客家风习的又一个重要的特点。江南地区的汉族人民在长达千年的时间里逐步迁移万里,从中原来到南方定居,其间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他们克服这些艰难困苦的支柱力量之一是宗族或家族的团结,所以,宗族或家族的凝聚力很强。他们聚族而居,形成血缘村落。宗族有组织,有公产,有法规,有管理制度,具有地方自治单位的全部职能。还有不断续修的家谱,记载着宗族的历史和世系。各个宗族或家族牢牢记得他们在中原时候的郡望,用来作他们在新定居点的祖屋或宗祠的堂号。一个堂号,一部家谱,几句乡音,便能使飘流各地的后裔认祖归宗。这种宗族凝聚力表现在血缘村落的结构布局上。在安徽、浙江、江西各省以及福建和广东的许多地区,与宗族的层次结构相应,村落里有宗祠、分祠、支祠直至香火堂的各级家庙。各级宗族组织成员的住宅以这些家庙为核心,形成团块,这些团块再构成整个村落,以大宗祠作为全村布局的重心。虽然这个布局格式在血缘村落中清晰可辨,但它是松散的、随机的、无定形的,除了少数特例,住宅规模一般不大,只适合于一个家庭居住,它们是独立的、内向封闭的,有很高的私密性。按人口计算,住屋面积很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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