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模式就是新规则。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什么?主要是卖规则、卖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业模式创新就是在创造新规则和新标准。卖产品的企业关注的主要是产品创新,卖服务和卖技术的企业关注的主要是服务或技术创新。而卖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几十年的奋斗,就是为了形成具有垄断地位的商业模式。
美国花旗银行早在四五年前就在中国申请了19项属于“商业方法”的专利,这类专利在中国还没有先例。例如用于实现银行卡交易的方法和系统、发票购货单系统、电子货币系统等,这些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电子交易领域和交易方法的专利一旦注册成功,其他银行必然将陷入整体被动。因此,我们在思考商业模式创新时,恐怕不仅仅是赚不赚钱的问题了,大家想想看,我们创新的商业模式,有哪些是可以注册专利,形成企业资产和权利的呢?
从规则和权利的层面我们能找到哪些创新点呢?我们可以学习美国高通公司的IPR模式。过去一般企业是把知识产权费用隐含在某些产品中卖出去的,而高通是采用了知识产权收费方式,通过熟练的IPR经营,成为一个知识产权专卖店。
对于中国企业未来的成长,我认为以下四点需要牢记,那就是:第一,市场地位比市场更重要,第二,技术标准比技术更重要;第三,知识产权比知识更重要;第四,赢利模式比赢利更重要。
总之,企业是个功利组织,它的使命是创造财富,商业模式创新就是找到一种新的创富模式。而且,商业模式创新能否成功,不仅看其概念、能力和价值这三要素,还需要有实现形式、组织生态圈以及经营模式三者的有效配合。商业模式是手段,不是目的。是否最佳、是否先进,要服从于企业的使命,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借此机会,我来进行一次商业模式的“先进性教育”——领先一步是先进,领先两步是先驱,领先三步是先烈!
撰文: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系主任杨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