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人与亲人

亲爱的Z先生:

爱情这个东西呢,不管在哪个语系里写成什么样的文字,但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其实说的是同样一件事情。

然而爱情却又有很多种。

根据进度来分,第一次的爱情叫做初恋,不敢说出口的爱情叫做暗恋,打得火热的爱情叫做热恋,还没修成正果就开始喜欢别人了叫做移情别恋。

根据对象来分,男人和女人的爱情叫做异性恋,男人和男人以及女人和女人的爱情叫做同性恋,老人和小孩的爱情叫做忘年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着过分旁门左道方式的爱情叫做畸形恋。人与物的爱情就不被称为爱情了,那叫做“恋物癖”,是单方面的意淫,被“恋”的对方不可能会有任何回应,因此要被划分到个人喜好的范畴里去,跟“我爱吃拉面加大蒜”,“她喜欢某个牌子的丝袜”是一个领域的战友。

是啊,当一个奇怪的大叔对着偷来的小内裤无比痴迷地说“我好喜欢你呀”的时候,没有人会因这位大叔的爱情忠贞而感动的吧?

因为,你几时见过内裤笑眯眯地回答一句,“我也喜欢你呢”?

除此之外,人们最喜欢用来把爱情分门别类的衡量标准,是程度。

说的通俗点,就是两个人爱上没有?爱到什么境界了?爱了有多长时间?谁爱谁更多?等等等等。

短一点的爱情,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足以回归平淡。

长一点的爱情,谁也不能拍着胸脯说我们可以坦然面对七年之痒。

所以这个世界上既有泡面爱情,也有怀石料理爱情。

前者三分钟泡好,吃完就扔掉。后者精雕细琢,慢慢品起来也够风雅。

不过最常见的爱情,其实就是没有新意的,不算太腻,也不会太无味,最多是味精放太少,有些寡淡而已。

但是在我的观念里,我只承认两种爱情:

爱到最后成为仇人。

爱到最后成为亲人。

前者是爱得死去活来,明明就不能分别却又不得不分别,索性恨对方入骨,是爱到极致的质变形态。

后者是爱得骨血交融,从激情迸发到安于平淡,其实已经不是最初彼此目光交接就天雷地火一并爆发的形式了。但那种全世界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放松戒备心安理得大声放屁的状态始终难舍,于是成了亲人,比血浓于水的羁绊更让人感动。

我承认我常常思想很极端。

要么生,要么死,没有第三个选择,什么“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形容方式,在我这里行不通。

所以我从不看那些低级的艳情小说,如上所述的性高潮描写手法,我一贯理解不了。

爱到怒目相视,爱成柴米油盐,我都能直观地感悟出其中的爱情线索。

形色暧昧的爱。无疾而终的爱。断断续续的爱。出言反悔的爱。——我会置疑地把问号打在这些句子上面,然后反问一声“难道谁会觉得这些是爱?”。

于是,当我说了“我爱你”之后。

请不要怀疑我说这句话的真假。

我不会告诉你我爱上一个人的理由,同样也不会告诉你我不爱一个人的原因。

你需要做的,只是一个选择题,以下为你仅有的可选答案:

A:等着恨我。

B:成为我的亲人。

你会选哪一个?

顺便还要偷偷地告诉你:

恨我恨得牙痒痒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还真不少哩!

在飞机上一直被你的留言感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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