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抉择后起步(4)

1999年4月1日,是城北村正式选举日,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河津市的首次村民委员会选举,这是关键的一步。

上午9点,数百名选民陆续进入会场,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周志祥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其中一个并不是该村的人引起了我的高度关注——樊刘印。

樊刘印,何其人也?他原是樊家坡村村委主任。1998年11月4日,由我主持的城关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行文免去樊刘印的村委会主任职务。这是中国共产党河津市城关镇委员会历史上最后一次对村委会干部的免职决定。

樊刘印心里自然不服,将这一切都归结到我的身上,一直耿耿于怀。

他今天来到城北村选举现场干什么?找岔?煽动闹事?我心里没底。我派专人“跟踪监视”,以防不测。相关人员回告说,樊刘印是来观摩选举的,他到每个投票站观察、访问,并无其他举动。

樊刘印没变,他仍想得到自己的权力;樊刘印变了,他想以法律形式来要回自己失去的权力。

试点村的选举确实风风雨雨,竞争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但由于选举程序完善,组织工作严密,选举取得了成功。

4月1日和8日,城北村选举产生了以米永建为主任的村民委员会。

8月8日,樊家坡村选举产生了以刘降龙为主任的村民委员会。

9月2日,东窑头村选举产生了以吕彦堂为主任的村民委员会。

在这最艰难的3个村的选举实践中,我们取得了不少经验。原先最乱的3个村,变的热点不热了,难点不难了,村民气顺了,政局稳定了,再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人民日报》连续三次作了报道,山西省信访局的同志在得知事情原委后,连称出现了“奇迹”。

在进行认真总结之后,我们对全镇的选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1999年11月29日的动员大会上,我说:“为了不玷污‘民主’二字的真正含义,城关镇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不划框框,不定调调,充分发动群众,让选民真正行使民主权利,广泛推行最公平民主的‘海选’方式,只惟选,不惟人,选票就是理,民意就是天!愿意当村官的,不要再找我,找选民要选票去吧!”

但我没想到,这一发动,将整个选举炒得火爆起来,局势变得复杂多变。山雨欲来风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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