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多月来,上访群众一批又一批,我家门口“车水马龙”,我的办公室“门庭若市”,谁来都是找一把手的,令我应接不暇。告状的拍我的桌子,我拿烟盒砸了过去。有人挡我的车,撕扯了我的大衣,我让派出所把他抓起来,送进了拘留所,他出来后又闹到我家里,扬言和我拼到底。有人说我是昏官,我骂他是刁民。我免了几个干部,他们不服,在整我的材料。我任命了几个干部,群众又不同意,状告到市里。先是10月17日《山西经济日报》头版,紧接着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都对城北村的问题做了批评性报道。
我无奈了!这样折腾下去,何年何月是个头?要一件件地处理这些问题,哪朝哪代才能有个完?再说,中央、省、地、市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我怎么能轻松解决呢?我就是浑身是铁又能打几个钉子?有没有一个“釜底抽薪”、连根解决的办法呢?我陷入深深地冥思苦想之中。
也就在这个时候,国家主席签署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
“时局”与“抉择”
1999年的春节,我过得太不轻松。年关时,樊家坡村民在我家里放下纸条:“我村的问题你不解决,大年初一我们还要来!”。在我办公室的桌面上,放着二十多封要求公开、要求民主的上访信件,而且在不断增加。
上访搞得我焦头烂额,要是按照以往的模式去处理,恐怕我这一届也处理不完。我在乡镇工作十几年,书记岗位也干了五六年,什么样棘手的事都遇过,但这次真的有些束手无策了。
面对农民要求民主的呼声,我觉得任何解释都是无力的,任何措施也是无用的。时局、潮流、抉择,这些属于政治家们的专用名词,或许是我这个“品外官”该考虑的了。
1999年春节刚过,城关镇领导班子第一次会议研究的内容就将如何从根本上改善干群关系,实现农村长治久安这一时代赋予我们重任的课题搬到这次历史性会议上。会议开了两天,吵了两天,意见逐步趋于一致——选举。
大家认为,农村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无非集中在财务、地基、合同、计划生育等方面,而这些表面矛盾在深层次上归根到底还是民主与不民主的矛盾。农民告状反映问题的实质在此,不安定的根源也在此。选举虽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至少可以建立一种机制,而这种机制的真正建立,正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这简直是一个时代性跨越。
大家还认为,一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一个村民自治制度,一个经济上的自主权,一个政治上的自治权,一个经济体制改革,一个政治体制改革,一个生产关系,一个上层建筑,构成农村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框架。经济体制改革获得了成功,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民主喊叫了许多年,但在选举上至今没有突破上面定人选、下面画圆圈的方式。如今,这个框框终于被打破,让农民实行“海选”,真正行使民主权利,这就叫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