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命(1)

【原文】

天命①之谓性②,率性③之谓道④,修道⑤之谓教⑥。 

【注释】

① 天命:由天所命,天赋。朱熹《中庸章句》中解释说:“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所以,这里的天命(天赋),实际上就是指人的自然禀赋 ,并不是指具有人格意志的至上神灵。

② 性:本性、性质,指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定性。由于这个“性”具有与生俱来的性质,所以古文中常有“生之为性”的说法。就人而言,不管是善还是恶,古人都认为这个“性”是“本性”。天所与之,叫做“命”;人所受之,叫做“性”。

③ 率性:任凭本性而行事,率性而为。率:读作帅,shuài,遵循。

④ 道:道路,引申为人行之道,即人的价值观,包括行为原则与行为方式。

⑤ 修道:修正道德(使归于正道),从事于道德修养的意思。 修:修正、整理、治理。

⑥ 教:教育、教化。这里有自我省察、教育别人的意思。

【译文】 

与生俱来的叫做“性”,率性而为的叫做“道”,修养使归于正道的叫做“教”。 

【品评】 

本章是全书的总纲,开头的三句话,又是本章的核心,意义十分深远。

对于这三句话的理解,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汉代的郑玄认为:“天命之谓性,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孝经说》曰‘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谓道。脩,治也。治而广之,人放效之,是曰教。”唐代孔颖达认为:“天本无体,亦无言语之命,但人感自然而生,有贤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云天命。老子云‘道本无名强名之曰道。’但人自然感生,有刚柔好恶,或仁、或义、或礼、或知、或信,是天性自然,故云谓之性。率性之谓道,率,循也;道者,通物之名。言依循性之所感而行,不令违越,是之曰道。感仁行仁,感义行义之属,不失其常,合於道理,使得通达,是率性之谓道。脩道之谓教,谓人君在上脩行此道以教於下。”宋代朱熹认为:“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学者知之,则其于学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于此首发明之,读者所宜深体而默识也。”我们也不妨按照朱熹提出“宜深体而默识”的要求,对上文涉及的几个关键概念,尝试做一点儿新的梳理。

什么是“天命”?天命是外在的,不取决于人的意愿而存在,也不取决于人的意志而改变。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天命都是一种决定性的力量。尽管人们可以研究事物背后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但它确实是事物之所以产生的先在力量,具有与生俱来的特征。但是,这里的“天命”已经不是夏商时期宗教意义上的“至上神灵”,也不是西方宗教里面所讲的造物主“上帝”。夏商时期的“至上神”观念,经过西周初年初兴的人文主义精神的洗礼,“天命靡常”、“唯德是辅”、“天意在民”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秩序的和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和谐的社会秩序所需要的天道依据,就不能是喜怒无常、主宰万物的人格神。经过西周时期的发展,夏商时期人格神的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演变为“天道”思想,并用天道思想作为社会秩序的合法性来源。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赋予“天道”以自然的含义,追求没有人力干预的自然状态,所以“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生活,最符合“天道”,因而成为老子理想的社会状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则赋予“天道”以社会的内容,强调礼仪道德的合理性,所以亲亲仁民的“宗法社会”最为理想,最符合天道的要求。不管是“小国寡民”,还是“宗法社会”,其最终的天道依据,无疑都具有本体、根源的性质和功能。从《中庸》后面的解说来看,这里所讲的“天命”,实际上就是“天道”的含义。这里不讲“道”而说“命”,主要是为了彰显出“性”的根源。简单地说,天命,就是与生俱来、无法拒绝的意思。

什么是“性”?这里提到的“性”,显然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概念,不仅仅是人性,也包括物性。天下万物,人间万事,只要产生了,都有自己内在的本质规定性。也正是这个内在的本质规定性,使得一个事物能够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用现在的哲学术语来讲,就是“质”。可见,这里的“性”,并不具有善恶属性,而是一个类似于“天性” 的概念。日月星辰有日月星辰之性,山河大地有山河大地之性,虎狼豺豹有虎狼豺豹之性,男女众生当然也有男女众生之性。世间万事万物的存在本身,无疑都有其天然的合理性。如此一来,“天赋物性”,也包括其中的“天赋人性”,就具有了神圣性、合理性。而且,天命与性,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彼此密不可分。没有“性”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没有物质或事物的存在;没有物质或事物的存在,也就没有“天命”的问题。天命与性,是世间最大的存在,所以从万事万物的根源上讲:“天命之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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