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水浒传》中的江湖社会(2)

仅仅是因为“胖”,鲁智深差点儿没做了十字坡的包子馅儿。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何等人物!凶猛、武艺高强、见义勇为,可以说是上上等。可是江湖险恶,像他那样经验丰富老到的人物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张青接着说:

只可惜了一个头陀,长七八尺一条大汉,也把来麻坏了。小人归得迟了些个,已把他卸下四足。如今只留得一个箍头的铁界尺,一领皂直裰,一张度牒在此。别的都不打紧。有两件物最难得。一件是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成的数珠,一件是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想这个头陀也自杀人不少。直到如今,那刀要便半夜里啸响。小人只恨道不曾救得这个人,心里常常忆念他。又分付浑家道:“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又分付浑家道:“第三等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坏他。”不想浑家不依小人的言语,今日又冲撞了都头。幸喜小人归得早些。却是如何了起这片心?

没杀鲁智深,但却大卸八块了一个“头陀”。本来江湖人对于走江湖的都有些微的同情心,江湖常言有“既落江湖内,都是苦命人”。张青对孙二娘规定的三种人不杀和“常常忆念”他认为不该杀的头陀,说明他还有点江湖人的自觉,这种江湖自觉是使得江湖人能够结合起来的基础。母夜叉孙二娘内心一点也没有人应该有的情感,当然也没有了江湖自觉。她成了江湖动物,或像马幼垣先生所评点的是“最凶残的禽兽”。她是那么理性地、有条不紊地操作她那毫无人性、又极端恐怖的“买卖”。像屠宰分割牛羊那样来处理人体是她的乐趣。人肉作坊里,竟在墙“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仿佛是这个工作车间的装饰。这还让人说什么!赚黑心钱、杀戮磨去了人应该有的一切。在孙二娘指导经营下的十字坡黑店即使不被官府剿灭,也会被其他江湖人所摧毁。这次如果不是张青的及时出现,武松可能就会把孙二娘灭了。

江湖的恐怖极有震慑力,武松和张青

两个又说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却是杀人放火的事。武松又说山东及时雨宋公明,仗义疏财,如此豪杰。如今也为事,逃在柴大官人庄上。两个公人听得,惊得呆了。只是下拜。武松道:“难得你两个送我到这里了,终不成有害你之心。我等江湖上好汉们说话,你休要吃惊,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我不是忘恩背义的。你只顾吃酒。明日到孟州时,自有相谢。”

江湖上的事情连两个解差都“惊得呆了,只是下拜”,当时衙门黑暗,像董超薛霸一类的公差,什么坏事没见过、没干过?但他们还是身处主流社会,对江湖不了解或了解不深,所以听到武松等人的闲聊,才知道江湖的厉害。这些可以说是江湖的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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