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GDP的新理念新模式(15)

二是提升现代服务业企业。世博会筹办期间,对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等产业产生大量需求,催生和壮大了一批现代服务业企业。世博后,要继续做强做精该类企业,通过完善政府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以及相关的产业扶持和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业务拓展和整合,创建业内知名品牌,大力推进行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是引进国内外服务企业机构。针对大量国内外参展服务企业,建立合理的服务企业筛选和引进机制,通过引进企业实现新科技、新理念在相关服务业领域的应用,助推上海新兴服务业行业不断涌现,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活力。

四是培育输出世博筹办经验的企业机构。举办世博会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如大型会展活动的组织、策划、运营、管理,大型园区的规划、开发、建设、投融资,大规模人流的交通组织、旅游住宿、安全管理等,应全面总结整理这些经验,通过合适的主体、以适当途径实现最大限度地输出。

(四)加快打造服务经济新载体世博会后,世博园区将成为上海新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增长极,融入全市发展格局。世博园区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世博品牌优势,将在上海市域空间资源整合、功能产业布局优化特别是中心城区高端服务功能提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打造“四个中心”功能重要承载区。世博园区位于中心城区,要借助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对园区后续开发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引导世博园区集聚高端要素,打造成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功能的重要承载空间,大力发展会展、旅游、文化等重点领域,发挥世博园区对于“四个中心”空间载体战略布局优化的重要支撑功能。

二是引领中心城区高端服务功能提升。借助世博会产业拉动效应,带动园区周边的会展、旅游、商贸及其他服务业支撑产业的发展,促进整体产业明显提升。

推动世博园区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外滩金融集聚带等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联动、呼应和功能融合,推进沿黄浦江现代服务业发展轴功能升级,完善中心城区“两轴、一环”发展新格局。

三是打造重点服务业功能区。世博园区为会展、都市旅游、文化产业等提供了重要发展空间,要将世博园区打造为文化产业集聚区、都市旅游综合试验区等服务经济功能区,结合重点项目的引进,引领上海服务经济的空间载体优化。

(五)加快拓展服务经济新空间上海服务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需要拓展新的战略空间,进一步增强集聚辐射功能。世博会的举办推动长三角区域联动向纵深发展,也为上海服务经济的空间拓展带来新的契机。

一是依托产业联动拓展空间。世博后要延续和拓展世博会带来的长三角产业联动效应,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规划联动,明确重点服务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主体联动,延续世博期间长三角企业共同参与世博的做法,深化企业间跨区域合作机制。上海要借助世博效应的持续释放,在长三角产业联动中提升生产要素配置功能,增强产业辐射力和控制力以及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能力,为上海服务经济发展拓展腹地空间。

二是依托资源共享拓展空间。借助世博会促进长三角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市场资源、科技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土地资源等的共享机制。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长三角要素资源的顺畅流动。上海要在长三角资源共享中提升国际大都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是依托机制创新拓展空间。在江浙两省成立“对接上海世博”领导小组、建立长三角旅游对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交通、能源、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联动领导和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推动长三角投融资、信息、科技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一体化,加强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组织协调,为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上海要借助世博会的运营管理经验,在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拓展服务经济发展空间。

(六)加快形成服务经济新制度体制机制和政策的突破创新是上海服务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保障。世博会期间形成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对上海突破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世博后,要加强对政策的梳理,研究政策延续的可行性、重点和途径,建立部市合作机制,推动制约服务业发展关键领域和环节的创新突破。

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世博会为完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管理等提供了良好契机、积累了丰富经验。世博后,要吸收世博期间的主体登记便利化政策,健全优化现代服务业审批制度,加快垄断服务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增加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先期可在其他国际性大型展览活动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

二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世博会期间实现了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创新。世博后,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特别是营业税改革,对重点发展的高端服务业,重点引进的国际人才、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营业税差额征收范围,形成有竞争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财税体制。

三是完善货物通关政策。世博会期间形成了总担保制度、延长担保期限、简化货物进境许可程序等货物通关便利政策。世博后,应借助建设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的契机,围绕提高贸易全程便利化推进业务创新。推进区域口岸大通关合作,提高货物在上海口岸进出的便捷程度和通关效率。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完善“一门式”服务,加快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和“电子口岸”建设。

四是放松外汇管制政策。世博会期间,外汇管理部门出台了上海世博会外汇支持一揽子政策,如充分便利世博会相关主体的外汇账户开立、跨境外汇资金收付等行为,简化境外参展者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调整世博会期间上海市个人结售汇业务政策等。世博后,要探索推广世博期间外汇管制政策的可行性,探索对特殊企业开设特殊账户、简化离岸贸易项下外汇的预收预付登记手续、简化外汇管理内部审核流程、推进贸易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等,突破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外汇管制瓶颈。

五是深化文化开放政策。世博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就上海世博会参展者宣传品的进境和分销等事宜明确了一系列便利政策,如缩短音像制品的进口审查时限、授予境外参展者在世博会上销售进口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资质、允许在世博村内的书报亭销售境外报刊等出版物等。世博会后,要积极向国家争取文化开放政策,下放审批权力,促进上海文化产业发展和对外文化交流。加快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促进文化服务贸易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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