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没多久,康熙二次废太子。这表现了康熙内心极度的矛盾,这里边有他个人的因素,因为太子出生的时候,正是抗三藩之乱最猛烈的时候,康熙立太子以稳固人心,而且康熙与皇后的感情很好,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废了又立,立了又废。他实在感到,太子胤礽这个人,从品德来讲,从能力来讲,从各方面来讲,不足以担当太子的责任,这就产生了最后雍正做皇帝的结局。
和社会上许多人的认识一样,我原来对雍正的印象并不好。第一次看到雍正的材料,是他坐在轿里,轿前面有一个狐狸精,雍正从手里弹出一道白光,狐狸精就被斩首了,把他描绘成了一个剑客的形象;我还见到一个资料,说老八老九晚上在看书,进来两个黑衣人,要杀他们,说是雍正指使的;民间还流传雍正搞“血滴子”,搞特务组织,还抄家,曹雪芹的家,就是被他抄的。因为我喜欢《红楼梦》,喜欢曹雪芹,所以对雍正这个人没有好印象。那时我在想,如果雍正不抄曹雪芹的家,曹雪芹的生活条件就会好一些,没准他可以活着把《红楼梦》写完。
但在进一步的研究过程中,我的看法在改变。雍正是好是坏,不应跟着感觉走,而要用事实来判断。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雍正所进行的几项改革:
一、摊丁入亩制。过去,税分两种,一种是人头税,叫做丁税;一种是地税,也就是农业税。丁税是什么意思的呢?你一生下来,受国家保护,国家指派官员维护这个地方的治安,这些你都需要交税,属于丁税里面的东西,是合理的。
但是这种合理的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发生了问题。康熙曾经下令“永不加赋”,这种制度执行得非常严格,一直到清政府将近灭亡、财政极度枯竭的时候,也没有加赋。但有“永不加赋”,就有“永不减赋”。比如说,你家里在康熙年间的时候本来有10个人,但是到了雍正年间,只剩下一个人了,那么这一个人,就要承担10个人的税。相反,如果你家里本来只有一个人,后来成了10个人,还是只交一个人的税。雍正觉得,这个丁税既不合理,收起来也麻烦,丁税既然收不上来,就取消吧。于是,雍正就把所有的丁税摊到土地里面,土地多的多交税,土地少的少交税。这个办法实际上对地主不利,对穷人没有损害,对国家则是有利的。
二、官绅一体纳粮。在雍正以前,家里有人做官可以免税,可以不纳粮。到了雍正时,他取消了这个政策。只要你是国家的公民,不管你做过什么官,就应该纳税。这样他得罪了所有当官的人。因为纳税不纳税,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人的面子问题。他的特权被剥夺了,面子上就过不去。
三、火耗归公。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一种说法“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做三年不贪污的清知府,就能得到这么多的银子。银子从何而来呢?这就需要从当时的纳税制度和货币制度说起。比如说,现在你有一万块钱,在郑州数数,是一万,拿到北京去数,还是一万,不会减少。但是银子不一样,银子在运输过程中,互相碰撞,会有损耗。一两银子从郑州运到北京,再称一下,就不是一两了。所以地方官员在征收税收的时候,该收一两的税,就不能只收一两,而是要征收一两多一点。比如说,郑州的知府,在征收银子的时候,可能就征收老百姓一两二,只有这样把银子送到户部的时候,数量才够。但是根据物质不灭的定律,银子虽然碎了,但是它还在车里、船里,那些地方官把这些碎银子打扫一下,就放进自己的腰包里了。
雍正看到这些情况,说这些钱也是国家的钱,应该收归国有。但是,官员的工资不够花怎么办?雍正从国库里拿出一笔钱,一部分发给他们做“养廉银子”,还有一部分是发给那些比较“清水衙门”的人。
这种办法,实际上不仅从经济上打击了官员,从政治上也让他们失去了面子,所以说雍正得罪了天下的读书人。我们今天所读到的历史材料,都是当时那些读书人写出来留下的,基本上都是说雍正坏话的。而真正得到实惠的人,又留不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