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能源金融与能源战略(22)

二、欧盟的能源战略

欧盟(EuropeanUnion,EU)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Communities,EC)发展而来的,是一个区域政治、经济一体化组织。欧盟能源安全概念形成于第一次石油危机,并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不断演进。与美国不同,欧盟的能源战略对外注重通过成员国的政策协调采取一致立场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对内寻求以市场化手段提升能源产业竞争力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一)欧盟能源战略的演变

1.欧洲一体化的开端(1951—1957年)

由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且分布不均衡、自给率低,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欧洲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对欧洲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压力,也推动了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从某种意义而言,能源问题也是欧盟产生的主要动力之一。

在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启动上,能源政策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促成欧共体诞生的三个主要条约中,有两项直接与能源问题有关,分别是《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战后煤炭在当时欧洲的能源消费中占了80%的比例,为了稳定煤炭市场,加强各国经济联系,1951年4月18日,在法国提议下,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国在巴黎签署《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巴黎条约》),通过组建超国家的管理机构——欧洲煤钢共同体,负责管理煤炭、钢铁企业的一体化联营,包括制订最低价格和投资政策,规定生产限额以及征税权等。《巴黎条约》直接促成了欧洲煤炭共同市场,也是欧洲各国在能源领域开展合作的最早形式。1957年3月25日,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国在罗马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前者的核心是建立关税同盟和农业共同市场,逐步协调各项经济和社会政策,实现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而后者的核心则是和平利用核能,联合发展欧洲核工业,从而改善成员国的能源状况,为经济增长提供稳定的能源基础。1958年1月1日,《罗马条约》生效,标志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共同市场正式成立,这也是欧洲一体化的开端。尽管《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都涉及能源领域的合作,但是它们针对的只是特定的能源部门,欧共体还未形成统一、有效的能源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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