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番话,似根根钢针直插崔玉彬心上,崔玉彬恨得咬牙切齿,暗暗骂道:"姓段的,别戴有色眼镜看人,你也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反正你看我横竖不咋的,我就横着给你看。"
会散了以后,崔玉彬回到办公室,急忙打开手机。手机上有一条信息:"崔局长,我是王明润,今晚请你吃饭,定好地点后告诉我。"
这个王明润是海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长得尖嘴猴腮,业务水平一般,代理的案件却不少,因而大赚特赚。这年头,律师也像做生意一样,拥有广泛的人脉资源就是拥有取之不竭的财富,而这些人脉资源中最有价值的当数那些掌握审判大权的法官。王明润深谙其中的窍门,他总结有三条:第一,有事没事往法院跑,和法官混得脸熟;第二,根据不同的法官喜好施点小恩小惠,喜欢喝酒的请喝酒,喜欢钓鱼的安排钓鱼,对女法官送点化妆品什么的,当然这只是联络感情,真要是遇到具体案件,还得送点"炮弹";第三,代理费给回扣,只要是法官介绍的案件,给该法官百分之二十的回扣。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审理结束,律师的代理活动即告结束。在执行中当事人很少委托律师代理的,因为当事人手里拿着盖着法院印章的判决书,以为就是银行的存折,要钱到法院去"取"就是了。往往当权益得不到实现时,就把满腔怒火发泄到法院身上,加上一些不良执行法官的乱执行、怠于执行,这也使得法院的执行工作处于风口浪尖。
崔玉彬知道王明润是为华海公司的案件找他的,王明润是这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公司授权他代为申请执行、参与执行和解、领取执行款物。这个案件的执行标的90万元,上午崔玉彬到银行划走了被执行人祥兴商贸公司的银行存款10万元,王明润得知这一消息后,打电话请崔玉彬吃饭。
崔玉彬来到胡大海办公室,胡大海正在翻看笔记,上面记着段正明刚才讲话的内容。
"老胡,晚上王明润请吃饭,我们两个加上小史一道过去,地点在'追梦缘'饭庄,咱们兄弟又好久没有喝酒了,今晚一醉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