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一个人躲在家里,不再去计算时间,让时间自己来找我,用它的方式在我身上留下痕迹。我读书,抽烟,有时候竟会忘了把满了的烟缸倒干净,更加重了我这个女烟鬼的犯罪感。下午是用来睡觉的,两条狗也伸长了身子,趴在我脚边睡着。九点很快就到了。比较小的一条狗浑身金黄金黄的,毛总是被它自己搞的乱七八糟,一到九点,它就开始用嘴来拱我大腿,头从靠椅的扶手下伸过来,求我带它出去兜风。其实,它可容易满足了,只要我轻拍两下就足够让它快活一阵子。另一条是圆鼓鼓的小胖狗,全身漆黑,皮毛光滑得好像浸湿的油布,它不如小黄狗活跃,好像总在酣睡。我要喊得响一点儿这个小宝贝儿才能听到,我总怀疑小胖狗的耳朵不太灵。然后,我牵着两条狗一起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踏上对面的人行道,这样就可以避开车流,安心散我们的步。一边走,一边随意望进街边齐眼高的窗户,偷窥屋里的人和他们的日子。这是条僻静的街,拉辛在这里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街长而狭窄,与其说是街,不如说是小巷。在我眼中,这里从没像今夜这么长,其实我走的不是路,是寂寞。人们安静地这条街上遛狗,眼里已满是春天气象。
遛狗的人们一个个都笃悠悠,闲庭信步,拴着绳子的狗儿则显得有些不耐烦,冲在前面,皮带把主人拽着往前,想提醒主人跟上它们一路小跑的速度。一位遛狗的女子从我面前经过,她身材矮小,却牵了一条大狗,一路上不停地对身旁那只大狗亲热地说些无意义的废话。她的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叩在石子路上,打破这一街的幽静。脚步声跟着她一直响到路尽头,这声音让我不快,我觉得她不够优雅。
我喜欢边走边想心事,或者喜欢漫无目的的暴走。走着走着,我的思绪开始四处发散,没了羁绊。我的两条狗也是,撒欢似的跑来跑去。难得这样的机会,它们一刻不停的动动这、嗅嗅那,用它们的记号认路,有时绕个小圈子,再来回跑两趟,在狗的世界里,狗才是真正的组织者。狗也有狗的癖好,比如遇到自己的狗友,总是相互嗅个不停,好像初次见面一样必须用气味来确定对方。我很喜欢我的这两条狗,它们对我的信赖让我倍感骄傲。于是我就拍拍两个小宝贝儿,让它们也高兴高兴,然后一起往回走。
每当新的一天来临,仿佛都是在宣告着春的到来。冬天的硬皮渐渐消退。店铺纷纷开始装点门面,打蜡上光。晚风里,玫瑰玉兰散发出温婉的花香。对面是一条上坡路,风直往那里灌,吹过之处便留下一团团甜蜜的花香。我把鼻子捂进外套,闭上眼睛。心情重新平静松弛下来。
天很快黑透了,每天这个时候,便不再有什么事可以让我打起精神了。时间仿佛也走到了尽头,像是闭上了眼睛,天就刷的一下黑了,和熄灯一样快。得与这天告别了。
然而,雁过总留痕,这一天总还有一些可记取的地方,像画在眼下的暗影,总带着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究竟是画家的故事,还是图画的故事呢?
生活中多的是摩擦,沉寂一天天越积越厚,压得我们张不开嘴巴,逼得我们装聋作哑。我们忘了我们以前年轻时是整天都兴兴头的,有用不完的精力和热情,尽管更多场合上因为缺乏经验总是显得笨手笨脚,慌里慌张的。而现实则朦胧得多,在现实里,真相隐匿在如烟似雾的谎言背后。什么都会变,会消失,会褪色,像画沾上水就氤开,变得抽象而不知所以然,只有谎言才是不变的。我们便穿行于其中,学会如何用言语维护自己,用连篇的谎话为自己编织保护衣,徒劳地与外界的重压抗衡。
这是一种智力游戏,每说一词,每说一句,各种可能性就附着其上,词句之间又诞生出无穷无尽的组合,更加千变万化。在危险的个人经验里,那假想的幽灵化身为二,混淆惟一的二元——凡人与英雄的区别,打乱“我”与“他”的界限。只有借巫师的烧酒之力,作为仅剩的逃遁所;而治病的巫师自己也病得不轻,变得像武士,又像疯子,脚踩着炭火,为痊愈的奇迹而狂欢舞蹈,人像醉了似的摇头晃脑。在虚拟世界里,涌入头脑的图像竟是如此癫狂,如此不可捉摸。
明知不可却还追逐不舍,明知捉不住却仍为智慧妖魔所吸引。奋力追寻的结果也许只是手里几根妖魔的金发,卷曲交缠,盘根错节地绕在指间,脆弱纤细如肉色的薄纱。要凑成一副完整的图案,需要千万根这样的金发。
只有在幻想世界里,人们才不再需要作假。但幻想只属于做梦的人。活人的世界在日日夜夜缓慢的积聚中死去,换来了幻想世界的悄然滋长。幻想潜入活人的梦中,抓住我们的面皮不放,幻想让我们不再照镜子看自己的脸,因为镜像对坚信眼见为实的人来说,只是肤浅的反映。幻想离我们那么近,而现实则离我们太遥远。幻想只要闭上眼睛就行,而现实和天边的地平线一样,虽然真是存在,却不可触及,接近它时要付出全部的努力,诸苦加身,却不一定能最终到达。幻想永远是美丽的,幻想让我们自以为自己能长生不老。是谁制造了这幻觉,是上帝还是魔鬼?为了这些虚幻的天使,我们难道就应当去死或是去杀?
他的目光消解一切,好像在说他早就警告过我,是我没有听从告诫而耽于无妄。我受不了他无声的责备,扭转头去。我们不再相互注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