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矛诱导”体系与小圈子利益(1)

楚人卖矛者企图通过广告宣传在“自由市场”推销自己的矛,由于他的广告所传播的知识受到目标客户的质疑,他被置于尴尬境地,交易没有成功。

为了进一步探讨卖矛者交易失败的原因,本书愿意绕个弯子,也就是先放下这个话题,到遥远的时空隧道中,去揭示别人交易成功的奥秘。因为只有在成功交易的启示下,才能更好地解读卖矛人的失败交易。

交易的直接目的有两个,一是用自己的剩余产品直接交换别人的剩余产品,从而获得自己需要的消费品,在古老的实物贸易中大家都是以此为目的。值得格外强调的是,交易而来的消费品是由别人生产的即不是由自己生产的。二是以自己的剩余产品或者特意生产的商品获得财富,但这财富一般以具有特定信用背景的货币为存在形式。货币只有转化为消费品时才有价值,在特定货币的信用范围内,将货币转化为消费品时具有随心所欲的灵活性,能够交换任何由他人生产的财富,所以它广受欢迎,成为我们所熟悉的绝大多数交易行为的主要支付手段。

无论是消费品还是代表消费品的货币,都是财富,所以交易的目的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那就是获得别人生产的财富。

在进行意在获得别人财富的交易行为时,所有人都千方百计降低自己的交易成本。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的期待是没有止境的,直到零才算止境。

当一方交易成本降低为零的时候,交易性质就发生了变化,那种行为不应该再被称为交易。

所以,交易是人们获得别人财富的一种主动行为,但不是唯一行为。

以零成本获得别人财富的主动行为是什么?

一是抢劫,二是征收保护费。

原始时代,一个氏族仅与存在婚配关系和共同宗教仪式的邻近氏族保持友好关系,与所有其他氏族都是敌对关系。为了捍卫自己的采集区和狩猎区,他们就像今天的不同的狮子群体、猩猩群体一样,随时可能展开角逐和厮杀。在生产力发展到每个氏族都有剩余产品的时代,一个氏族随时都可能发动对其他氏族的抢劫战争。

就像采集和狩猎一样,抢劫也是人类早期历史上获得财富的最主要方式之一。

氏族时代,实行共产主义制度。每一个猎物都是全氏族共享,抢劫的财富,也是整个氏族共有。氏族成为利益圈的基本单位。在这种文化性格背景下,为了谋求本利益圈(本氏族)的利益最大化,天下所有氏族的所有财富,都是咱们潜在的抢劫对象。只要时势适合,便于得手,随时可以发起抢劫战争。

氏族成员对于他知识范围内的所有财富,怀有这样的观念: 本氏族的财富当然是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其他氏族的财富也应该最大限度地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对于本氏族来说,其他氏族具有价值的是财富,而不是人。为了得到其他氏族的财富,就必须把其他氏族的人打死或者打伤,让他们失去阻碍我们掠夺这些财富的能力。

任何一个氏族的内部,都是很平等、很博爱、很珍爱彼此的生命、崇拜生命的价值。每一个生命的逝世都会引起强烈的集体悲伤,必须用最隆重的宗教仪式帮助他获得永生。

可是这些观念仅仅适用于氏族内部,对外并不如此。相反,其他氏族的人对于本氏族来说没有人文价值,他们的价值仅仅在于能够创造那些成为我们的战利品的财富。如果他们不予抵抗地将财富交给我们,我们可以让他们继续生活、继续创造财富。如果他们企图保卫自己的财富,我们就将他们消灭。

氏族社会的这种观念,可以概括为两个圈子。本氏族是一个小圈子,这不单是氏族成员赖以生存的依托,而且是氏族成员赖以体验生命意义、人生价值和荣誉的社会空间,所以,每个人都会自觉地维护这个小圈子的利益。所有其他氏族构成一个大圈子,那个大圈子是咱们小圈子生活的背景和条件,那里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可供我们取用,只要你有足够的暴力去掠夺、去屠杀。

采集和狩猎都有不得手的时候,而且此种生产方式不能使财富快速增长。其他无数氏族之中,总有一些氏族有剩余产品,如果他们能够匀一点给我们,我们就能不费辛劳地度过难关或者更上层楼。“匀一点”当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人们只好在采集和狩猎之外,开辟第三种生产方式: 抢劫。

在人类从普通哺乳动物发展为原始人群的亿万年中,地球上游动着千千万万个艰难度日的氏族群体,每一个氏族群体是一个利益小圈子,同时又被所有其他氏族群体纳入那个外在的大圈子之中。每个个人都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中得到温饱、安全和荣耀,而他被其他氏族划入大圈子的时候,他就面临着潜在的危险和灾祸。

一个人能够猎获最多的动物,让他的血缘同胞拥有温饱和剩余产品,他就是这个集体中的大英雄。同样,一个人能够消灭敌对氏族人口,让自己的氏族获得安全,或者能够抢劫其他氏族的财富,让自己的氏族拥有更多的消费品和更广泛的利益,他就是这个集体中的大英雄。

氏族社会对他拥戴、敬仰、歌颂,他出征时为他祈祷,他死后为他超度,并在集体之中世世代代传唱他的英雄事迹和奋勇屠杀的传奇故事,最后将他神化,将他塑造成耶和华式的暴力神和保护神,这就是人类文化的起源之一,是人类人文价值的凝聚和形成方式之一。个体生命的人文价值往往是以这种方式体现并传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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