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说法对“感情”不合适。不管如何宣传,“感情”永远不会陈旧过时。我们不想重复认识已掌握的知识。“火是烫的”,“太阳是圆的”,“水是液体”,知道一次就够了,没有必要第二次再去了解。如果有人把它们当作新鲜事又唠叨给我们听,我们就会厌烦。感情的东西不管多少次诉诸于我们的理智,我们总感到兴奋不已。“太阳从东方升起”,这句话对我们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但太阳冉冉升起的优美景象和所引起的快感,至今仍是那么令人心驰神往,为人所津津乐道。不管多么古老的民间传统所沿袭下来的感受,至今仍那么容易地使我们入迷着魔。
所以,倘若人想使自己的任何思想永远生辉和新颖,他只有依赖感情的帮助才能做到。文学主要是依赖感情,而不是知识。
尚需说明的是,知识能从一种语言转到另一种语言里进行改造,在另一种语言里,经过改造的东西可能比原来的还要好,知识在人类社会的各种语言里能容易地得到传播。正因为如此,它的目的才不折不扣地得到实现。
但就感情来说,出现这种情形是断乎不可能的。感情不可能与自己赖以存在的形式相脱离。
知识需要加以证实,感情需要注入生活的信息。它为此需要比兴和艺术技巧。对感情仅仅做一番解释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需要进行创造。
这种富有艺术性的创造犹如感情的躯干;在这躯干里,作家注入感情的方式,决定他个性的显示。这个躯干的构造和本质,决定作家眷恋的感情能否获得人们的尊重,这躯干的力量决定感情能否深入人心和代代相传。
生命只有依赖于躯干才能存在,它不能像水那样从一个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躯干和生命总是自豪地融为一体。
普通人都具有感情、感觉和性情,它们存在于这个人的心灵里。如果一个人不能表达它们,那么随着时光的流逝,总会有人来表达。但是,一部作品则完全是作者本人的,就是这一个人的,而不是那一个人的。所以,作者是在自己的作品里,而不是在感情和感觉之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一提起作品,马上就会同时联想起感情和表达感情的风格。在这两者之中,惟有作家的风格才为作家所独有。
当我们提及池塘时,就会同时想到水和挖开的地面,但这两者中哪一件是人创造的?水不是人创造的,显然是大自然赋予的,古来有之;而为使大众使用方便所采取的永久保存水的方法,则是人做出的卓越贡献。同样,感情也只是属于人的,使它通过特殊的形象为所有人制成特殊享受的材料的那种风格,是个人独有的,与它联结在一起的是人的个性,或者说是特性。
培植自己的感情,然后使之变做大众的感情,这就是文学,这就是艺术。火普遍存在于流水、土地、空气和其他许多东西中;藤蔓和树木等用一种神秘的力量,以一个特殊形式把火储存在自己身上。然而火得以长期以来变成了大众使用的东西,不仅仅利用它来煮食和取暖,而且通过火也获得了美、光亮、影子和健康等。
所以,把大众的东西以特殊方式变为自己的,然后又以那种方式把它变为大众的东西,这就是文学事业。
在这个过程中,知识自然而然从文学中产生出来。理性与任何人的个性没有丝毫联系,真理(英语为"Truth")完全是独立于个人和纯洁无瑕的。万有引力定律对我们和别人来说都是同样起作用的,它不因人而异。
那些不被创造出来,就不能在无数心灵中占有一席的东西,那些一直为在其他心灵中引起共鸣而通过天才心灵用音符、色彩和比兴被反映出来的东西,就叫做文学的材料。它们表达在形式、感情、语言、声音、韵律之中,从而得以存在。它们只是属于人所拥有的,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仿效的结果,而是创造出来的。所以,它们一旦得到表达,就不可能在另一种形式或另一种情况下重演。它们的完整性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每个部分,没有这种属性,就不能称之为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