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一个人的理由可以很生物,但只能用来说服自己,不可以说出口——这是身为文明人的无奈。
高伦从南美回来两周以后,发了个邮件说:“请我吃饭吧。”
他参加一个有钱人资助的艺术创作项目,在外待了三年多,中间断断续续参加了几个展出,偶尔见诸小众杂志的报道。我们认识有些年了,在朋友的宴会上见过一面,之后一直网上聊着,一南一北两个城市,然后各自去了几趟对方的城市——完全是因为工作出差,吃饭出行也以礼相待,吃完以后各自回住处。他像所有搞艺术的家伙一样留着长发,神情间有着轻描淡写的峻峭,对什么都挑剔而又不屑,可能就是这种不着调的骄傲让我爱不起来,仅仅停留在喜欢而已。
我们就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像辩论赛一样,在MSN或邮件里吵三百回合以上,之后好几天谁也不理谁,接下来讲和、闲扯,开始酝酿下一轮的争吵。布什上台了我们吵,同性恋婚姻合法了我们吵,汶川地震了我们吵,奥运会金牌拿太多了我们吵。吵得彼此都high至失控,聊天记录里直到现在还保留着他咬牙切齿的一句话:“你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拧巴呢?我恨不得杀了你。”
记得前年冬天,又是在出差途中,暂住在高伦的那个城市。一个星期里,他开着车四处接送,该买单的时候买单,该消失的时候消失。到了我回南方的前夜,决定请他吃西餐。
那是家讲究的餐馆,不大,但装修别致,墙上有我中意的淡彩装饰画,扬声器里放着我中意的冷钢琴,服务员察言观色,还送上烛火一对和玫瑰一支。我如常吹灭了蜡烛,告诉他们这样会增加碳排放,不好。高伦只是微笑,一边看着——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在这种场景下脱口而出“你这伪环保主义的矫情”。上甜品时,他开口了:“我要去国外了,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会回来。”有点吃惊,我看着他,也有点明白了什么。
走出餐馆,天冷得不像话,我们坐进车里,他紧紧地拥抱过来。就在那一瞬,发生了件非常奇妙且尴尬的事情,我几乎就用了一秒钟时间做了个不容更改的决定: 不,不可能爱上这个人。
——我不喜欢他的气味。
伯尼尔大学的生物学家克劳斯?韦德凯德(Claus Wedekind)曾经做过一个被很多情爱专家津津乐道的实验,就是让女性受试者去闻男人穿过的T恤,并从中选出能打动自己的味道,结果发现她们往往选择了MHCMHC, 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 意为“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它决定了一个人的免疫系统类型,也会反映到体味和面容中去。和自己差异最大的来喜欢。
对于女人来说,选择MHC不同的男人,最大好处是能够给后代以更优的免疫系统特征选择,而MHC相同的父母,很可能会产下免疫力较弱的孩子。
我确信那车里的一刻是生物本能在提醒自己: 当心啊,不要轻率地作出一个没啥意思的决定。所以当他问“和我一起回家吗”的时候,我摇了摇头,并且恶狠狠地说:“别搞得以后朋友都做不下去。”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再后来还看到一则消息,一个叫作Basisnote的公司已经从“MHC和爱情的关系”中看到商机,决定开辟一项业务,为因特网上那些通过聊天互有好感却没有实际相处经验的人们检查MHC匹配程度,由此避免无谓的感情消耗与纠纷。
如果价钱合适,我非常乐于一试。
还有个注脚要加上一笔,我认为这事儿是对香水工业的莫大嘲讽。没错,我恨它们,是真的恨,因为上一任男友是个香水爱好者,和他相处了三个月之后才发现,尽管在他的怀里常常心醉神迷,可是分开24个小时以上我就会质疑为什么会选择这么一名男子。想来,是该死的化学芬芳制剂扰乱了我的MHC判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