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
孔子说:“中庸是最高的德行了吧!人们很少能长久地保持它。”
人生谋略
中庸之道是最高的德行,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地履行它,不仅仅是小人不懂得中庸的道理,我们这些平常人也常常不明白其中的真谛,甚至居于高位的人也不能够按照中庸的道理行事。中庸之道是最具智慧的行为,只有拥有智慧的人,才能真正以中庸之道行事。所以行中庸之道才显得难能可贵。
那么,为什么中庸这种智慧、至德曲高和寡呢?我们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天性,这种天性使我们不会仅仅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而是有更多的欲望、有更多追求美好事物的冲动。然而,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如果无节制地膨胀,就会变成贪婪的欲望,美好的事物也因此变得丑陋了。我们为了使自己能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社会地位更优越,得到他人的赞誉和尊敬,就产生了名利的欲望。于是,我们渐渐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忙碌,还为了名与利,为了无穷无尽的欲望去忙碌,也由此变得像一只旋转不停的陀螺,要不断抽打它,给它动力。贪婪的人,无法正常地生活与工作,任何已经很不错的境况,在他们的眼中都仍然不够好,他们只想要更好,于是便越来越不按事物的常理做事,不在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渐渐背离了事物的正道,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做事“过”了。这样的人自然无法依中庸之道立身处世。古今中外,那些恃才傲物、好大喜功,不知见好就收,不懂得水满则溢的道理的人比比皆是,这恰恰就是中庸之道不易行的例证。
也正是我们的这种趋利避害的天性,也催生了另外一类人。这类人与那些为了达到目的而疯狂行事的人不同,他们甘于平庸,不思上进,凡事喜好偷懒,口头禅是“差不多就行”。这类人做事就是所谓的“不及”,也不可能以中庸之道来为人和行事。
这样说来,中庸之道确实是很难实行的了,所以更应该把它当做一种理想的行为规范加以提倡。如果连“中庸”的道理都不明白,就更别说照着它去为人行事了。
中庸之道实质上就是要行当行之事,不做“不及”或者过分之事。意大利AC米兰队的当家射手舍甫琴科一直被认为是足球运动员的典范,他的行为恰恰体现出古老的中国智慧——中庸之道。舍甫琴科在球场上威风八面,但是走出球场,他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十分“正常”:非常低调,绯闻、丑闻绝不会与他沾边。与舍甫琴科相反,曼联队的前锋鲁尼却显得“少不更事”,他在球场上诅咒裁判,恶意报复对手,在赛场外打架、招妓,被评价为一个爱使小性子的愚蠢男孩。英格兰队长希勒就曾经指责鲁尼,说他没把本该属于足球运动员的天赋用在正道上。
良好的语言表达与得体的接人待物行为,其实也能体现出“中庸”的道理。说话时,既不出言不逊、出口伤人,又切中要害、直指主旨;遣词造句既符合说话的场合,又符合自己的身份,能恰当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既要妙语连珠,又不能给人以夸夸其谈的不良印象。能做到这些,就可以说达到了一种中庸的境界。
举例来说,客气话是我们用来表达恭敬和感激的常用语言,恰当地说些客气话,可以拉近我们与他人之间的距离,为我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是如果客气话说多了,就会流于浮滑,流于虚伪,结果将适得其反。比如有人递给我们一杯茶,我们只说一声谢谢也就够了,如果客气话说多了反而很不正常,就像姜昆说的相声《踩脚》中描述的那样,一个人踩了另一个人的脚,这原本是一件小事,那位踩人脚的人却从科技到网络,再到国际新闻、政治形势,天南地北地无所不侃,本来只是说一句表达歉意的话的事,结果让这个人一说却十分令人生厌。
再比如,在语言表达时适当地以肢体动作作配合,就能够起到加强语言效果的作用。然而,有人却把这两方面的配合发挥到极致,达到令人生厌的程度。美国在历史上曾出现过这样一次冗长的演讲:1933年,一位名叫爱兰德尔的参议员为了通过“私刑拷打黑人的案件归联邦法院审判”的法案,竟然在参议院高谈阔论了5天之久,据说他在讲台前踱步75公里,做了1000个手势。还有一次长得过分的演讲发生在1812年,一个众议员用马拉松式的演讲来阻止美国通过对英国宣战的决议,直到战火烧到家门口,形势已经迫在眉睫,这位议员仍在喋喋不休。时至半夜,听众席上鼾声四起,最后一个议员急中生智,将一个痰盂扔到演讲者头上,才终止了他的发言,最终还是通过了宣战决议。这两位演讲者都忽略了“中庸”的做事原则,不知道做事恰到好处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中庸之道虽然看似平常,然而越平常的事情往往越难做到。不过,虽然中庸之道“民鲜能久矣”,但也绝非不可能做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