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怪发挥”(6)

04 漂亮男孩

1993年夏天,鲨鱼经历了以下变故:

他出了张说唱乐唱片——《鲨鱼大柴油机》,RIAA(美国唱片业协会)还对此大加赞扬。就此开始他的说唱乐生涯,于是他又多了个绰号——大柴油机。鲨鱼喜欢这种老式粗糙的工业制品,只要能大加喧嚷的玩意儿,他都爱。他开始享用一个巨星的暑假,在佛罗里达的阳光下,21岁的他是个超级大名人了。

接下来,他有了一个新队友。1993年,奥兰多魔术手气奇佳,再得状元签。他们有机会挑另一个未来巨星,与鲨鱼合璧。

当年众望所归的状元是密歇根大学的克里斯·韦伯,悬念之小,与1992年状元鲨鱼、1985年状元尤因类似,一旦错过,万人唾骂。韦伯自己在1993年6月便公开开玩笑,念叨自己如何喜欢和鲨鱼联手:“跟鲨鱼联手的好处是,哪怕我投个篮外空心,大家也会觉得是个妙传——因为鲨鱼会把这球凌空直接扣进去。”

平心而论,鲨鱼和韦伯的组合煞是令人垂涎。

1991年,韦伯就是密歇根大学“密歇根五虎”的领袖。1992年他带队杀进NCAA总决赛,败给了希尔和雷特纳带队的杜克。第二年,又一次决赛,惜败给了北卡。但这两次惜败,除了1993年决赛一次误叫暂停断送比赛的错误选择外,并没对他的声誉产生巨大影响,更多人愿意视他为悲剧英雄。他拥有2米08的身高、匪夷所思的运动能力,他的技巧无与伦比,而且是NBA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大个子传球手之一。稍微想象一下:他在罚球线的高位策应和鲨鱼在禁区的统治力,足以对全联盟内线形成垄断。

可是,魔术却选了另一个人——“便士”安芬尼·哈达维。

1971年夏天,哈达维生于田纳西州的孟菲斯。他出生的7月18日那天,医生询问他的母亲:“该叫什么名字?”“安瑟尼吧。”母亲说,可是她的南方口音太重,让耳背的医生在登记册上写下了“安芬尼”。

和大多数NBA球星一样,他的父亲早早离家,甚至不给他姓氏。安芬尼与祖母在孟菲斯的贫民街区相依为命,每年夏天迎来他母亲的探视。

在贫民区长大的哈达维没来得及沾染毒品、酗酒和腰带上的匕首,他的祖母像所有励志杂志中惯见的祖母一样对他关怀备至。对于面容清俊的孙子,祖母冠以“漂亮男孩”(pretty)之称。结果,和他的名字一样,南方口音让这个绰号又传偏了——这一次以讹传讹的不知是哪副耳朵,大家都以为他叫“penny”——便士。

当安芬尼去孟菲斯大学时,他已经被叫做“便士”了。便士高中毕业时考了四次才勉强进入孟菲斯州大,大一因伤没能出赛。1992~1993赛季他大三时才陡然爆发,场均分篮板助攻,完成两次三双,全美第一阵容。

魔术看中的,就是这样一个2米01高、技术全面、清瘦秀雅、可以打控球后卫的21岁天才。

就这样,1993年NBA选秀大会,奥兰多人和金州人互换了选秀权。魔术用状元签换了勇士的探花签,以及未来的三个第一轮选秀。魔术的构思是:他们不需要鲨鱼和韦伯这对超级内线——鲨鱼一个就够了。他们需要哈达维,以及未来更多的年轻人,以便组建王朝。便士戴上了魔术队的蓝色帽子,第一件事就是为祖母买了座房子,让她颐养天年。

奥兰多的巨人身边,有了第一个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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