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玛把车停在克拉玛的房间外面,我想她是为了模拟当时的情况。离开瓦特·瑞德医院后,我们还不到五小时就到了那家旅馆,她对于一路上的平均速度似乎很满意,关掉引擎后她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我说:“我负责酒店,你去跟旅馆办公室那小子谈谈,记得要扮白脸,跟他说,我这黑脸马上就来了。”
我们走到寒冷阴暗的车外,又起雾了,街灯笼罩着一片片雾气。我觉得全身酸痛,呼吸不顺,于是伸懒腰又打哈欠,把外套整理一番后我看着桑玛通过可乐贩卖机。经过贩卖机的红光时,她也看起来全身泛红。接着我穿过街道,往酒店走去。
停车场跟之前那晚一样是满的。酒店旁边停着满满的汽车与卡车,抽风机还是用力排风,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我可以听到音乐演奏的声音,霓虹灯闪闪发亮。
我把门拉开,走进嘈杂的室内。里面还是人山人海,一样的聚光灯投射着,但是舞台上的舞女已经换了一个人。躲在收款机后面阴影里面的,还是同样一个虎背熊腰的家伙,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知道他正看着我外套上的翻领。克拉玛的衣领上别的徽章是两把交叉的军刀,上面有一辆往前冲刺的坦克车,而我的衣领上有一枚闪闪发亮的金色宪兵徽章,是两把交叉的打火手枪。在那种地方,我绝对是不受欢迎的。
收银台后面那家伙说:“入场费。”
音乐太吵,我几乎听不到他说什么。
我说:“多少钱?”
他说:“一百元。”
“别糊弄我了。”
“好,那就两百元。”
我说:“开玩笑。”
“这里不欢迎宪兵。”
我说:“我想不出为什么。”
“你看看我。”
我看着他,但没什么好看的。一盏吊灯的边缘照亮了一个虎背熊腰的大肚汉,他粗短的两只前臂上有刺青,双手的尺寸与形状都像只冷冻的鸡,十指几乎都有银戒指。但是这家伙的肩膀与脸还是掩藏在阴影背后,就像他有一半被一道窗帘遮住。我正在跟一个我看不见的家伙讲话。
他说:“这里不欢迎你。”
“我不介意,我的感情没那么脆弱。”
他说:“你大概是没听懂。这是我的地盘,你别来撒野。”
“很快就好了。”
“滚!”
“办不到。”
“你看看我。”
他往前面的灯光慢慢靠过来,灯光在他的胸膛投射,接着又往上朝颈部、脸部移动。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张脸:一开始只是觉得难看,仔细端详之后,更觉得奇丑无比。他脸上布满刮脸刀的笔直刀疤,直的横的交错在一起好像窗格,而且都是一些很深、很白的老伤口。他的鼻梁不知道被人砸断几次,每次都没有接好。两道浓眉上面也有结痂的疤痕,一对小眼睛在眉毛下方瞪着我。他或许有四十岁,身高大概五英尺十英寸,体重可能有三百磅。他看起来就像个在竞技场里存活二十年,一直没被杀死的古罗马角斗士。
我微笑说:“想用你的脸来吓我?用灯光搞特效吗?”
“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从你的脸我只知道你每次打架都输,如果你想再输一次,我奉陪到底。”
他没吭声。
“还是你想让我把这地方列为博德堡所有军人的禁地,你的酒吧还想开下去吗?”
他还是没吭声。
“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没理由为了你这浑蛋而处罚我自己的人。”
他依旧沉默。
“我想我没必要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