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你在找什么

 

劳伦斯·彼得在《彼得定律》(The Peter Principle)中提出:“如果你不知道你要去哪里,你很可能就会到错地方。”这条定律很管用。

早在陪审团进驻法庭前,律师团和我会先准备好一份“陪审团档案”,列出可能比较倾向我方的陪审员的个人特征。有时候我们也会做模拟审判或小区观感民调,来过滤出最有可能会对我的客户持开放态度的人士。我以同理心、分析能力、领袖特质、合群性、生活阅历和我对他们的直觉来打分数。然后,我会考虑其他对这个案子而言可能很重要的要素,例如,如果这是死刑案,我同时也会评估个人应负责任的程度、处罚性、专断性等。而在合约纠纷中,我会比较在意准陪审员们细不细心、对法律合约有没有经验等。简言之,我完全知道在每个案子中我要找的是什么;如果我不知道,那我怎么找得对人呢?

但出了法庭,我们常常就不那么有方法了。部分原因是因为拎着一份“较喜欢特质表”好像有点冷血;而碰到谈情说爱时,我们又喜欢相信“缘分会让我们相遇”,我们甚至连普通朋友的特质都很少会去注意,一直要等到发生状况了才想:“她怎么不守信用呢?”“他老是迟到……”“她还是没带猫去看病!”等等,才会感叹遇人不淑。

我们盲目地死忠,并且发现改变关系竟然很难;我们对生活中不常接触的人甚至不用大脑,如医生、承包商、泥水匠……好笑的是,我们居然靠朋友们的推荐来选择这类的合作对象——或更糟:看广告!

如果我们不弄清楚自己的需要,也决定不了到底我们要的是哪种朋友、老板或付钱聘雇的专业人士,那就别怪人家日后辜负我们!最近我看了一个脱口秀,里面有个年轻人抱怨他交往两年的女朋友打扮得像个流莺,而且还肆无忌惮地和陌生人调情。但在被询问时,他也承认她的穿着、言行举止和他们刚相遇时没两样。他当时马上坠入情网,一心只想着每晚花天酒地;等他真的想要一段安定的感情,女朋友狂野的那一面他就不能接受了。他并没有以自己远程的需求来评估她。

在你决定某人是不是符合你的需求前,先在脑海里列张清单——或者,写下来会更好,举出你心目中成功的感情所应有的所有必要条件。然后,不厌其烦地拿它来为你的“候选人”打分。

不管你是在找丈夫、合伙人,还是找园丁,你都该时时刻刻想着你希望在对方身上看到那些经验和特质。如果你是个带着两个小孩的离婚妇女,也许你和也有孩子的男士约会比较好,因他们一定晓得照顾家庭的难处。如果你找的是事业伙伴,那你就要自问公司需要(你却没有)的技术是什么?然后就去找有这种技术的人。如果你需要的是园丁,那就想清楚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个园艺大师呢,还是个会每周除草、清落叶的人?

不管你做什么,都要完完全全真实以待;隐瞒自己真正需求和喜好对任何人都没好处。一旦你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你一定会知道自己到底找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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