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在宾馆受孕的孩子,甚至是哪间宾馆我都很清楚--就是那家在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宾馆林立的红灯区里的“野猴宾馆”。很多宾馆常常令人怀疑命名者的品位,比如“课外教学”、“阿哈”、“旋转木马”等,但是,“野猴”这个名字最让人汗颜,简直是“地狱级”的恐怖名字。然而,我的生命就是在这家名字极难听的宾馆里形成的,这真无奈。
正值十五岁,最是多愁善感。青涩年华的我,之所以知道当年受孕的地方,理由有两个。
理由之一,就是我的同学木村花。就是在那一天,清晨的《娱乐新闻》一窝蜂、天花乱坠地报道某个艺人在蜜月旅行时怀孕的消息。木村花来到学校,一副似有若无的骄傲神情和大家聊了起来,她的父母当年远赴阿姆斯特丹度蜜月时怀了她。
木村花忘我地说:“迟早有一天,我一定要去阿姆斯特丹这个地方。”她还自以为是地表示,虽然那里是个陌生的地方,但必定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她的这番话,让一旁的同学听在耳里,心里很不是滋味。
纵使心里不是滋味,这几个人也感受到了其中的“罗曼蒂克”,于是大家都怀着某种期待回家,不约而同地向自己的父母探问;他们故意拐弯抹角,用孩子气的口吻撒娇询问:“到底是在哪里怀我的呢?”当然我也不例外。
理由之二,就是我家的家规了。我们家是在“有话直说”、“百无禁忌”、“尽可能了解彼此”的原则下“运营”的。所以,打工刚下班回家的妈妈,一边准备晚餐,一边理所当然地一本正经地回答我的问题:“交流道附近不是有家‘野猴宾馆’吗?就是在那里。虽然那家宾馆老旧没落了,但也算是那一带的‘老字号’。妈妈呢,当然也不想去那种地方,但是我记得,那天到处客满,你爸和我只好走着路,一家一家找地方休息,可是,‘旧金山’客满了,‘笔友’要等两小时,‘春神’也客满了。我们被柜台一再拒绝,根本没地方可去。几乎跑遍了所有的宾馆,最后就只剩‘野猴’有房间。”
爸爸和妈妈并不是为了避免我们学坏,才力行一切毫无保留地公开,而是出于他们的根本想法。对他们而言,只有做了可耻、错误、丢脸的事才需要遮遮掩掩,就是说,只有不好的事情才需要遮遮掩掩。但是,爸爸妈妈坚信自己问心无愧,决不会做出不好的事来。
比如女性的生理期,他们认为既不可耻也不罪恶,所以当我第一次月经来潮时,就为我举办了“初经晚餐”。一如字面所示,爸爸、妈妈、小光(弟弟)和我四个人在Discovery Center里聚餐,恭喜我变成“少女”。
性行为也是一样,我们也为小光举办了“性自觉晚餐”。当然爸妈还不至于张扬地恭喜他梦遗或给他买成人书刊,但依旧在Discovery Center里聚餐,告诉我们性欲本身既不可耻也不是坏事,最糟糕的是不负责、没有爱的性行为等。
我相信,如果没有“一切事情都必须摊在我们家的日光灯下”的这条家规,妈妈肯定不会告诉我“野猴宾馆”的事。“咦?哪里呢?不记得了!”“大概是在爸爸家吧!”妈妈很可能像这样搪塞,要不就是羞红了脸,责备我不该问这种事,总之,没有这条家规,妈妈决不可能招认“野猴”的事。
“孩子爸,今天美娜问我到底在哪里怀她的呢!”妈妈对刚进家门的爸爸说。
“野猴啊!忘不了的。”爸爸不假思索地回答,甚至还补了一句,“小光好像是在这个家里吧!”
“哦……这我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啊!人家木村花是在阿姆斯特丹!我却是在”野猴“!天哪……这样不是让人觉得我的脑子有问题吗?”我大喊着。
晚餐吃煎饺。我们围着餐桌,坐在各自的位子上包饺子。我包的是紫苏虾仁饺,妈妈包的是韩国泡菜饺,爸爸包的是普通饺子。小光还没回家,他并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很可能在Discovery Center里闲晃。
“老爸,你得先去洗手,再来帮忙嘛!”我说。
“不过,美娜啊,以前去阿姆斯特丹度蜜月的一定是嬉皮士!绝对在那里嗑药吸毒了!那孩子叫小花是吗?我知道了,难道这就是老嬉皮的最后下场吗?”爸爸说。
“老公,我也要喝一点啤酒。”妈妈插话进来。
“嬉皮士太落伍了!不过和‘野猴’比起来,嬉皮士还是挺酷。唉……”我嘟囔着。
“先不说这个。你们不觉得小光最近很晚才回来吗?”妈妈无视我的抱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