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盗墓者的前世今生(1)

■ 冠冕王侯也盗墓

从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开始,就出现了社会的统治阶层——王侯。在古代社会,王侯就是身份地位、荣华富贵的象征。对于这些人来说,钱财似乎只是个符号,毕竟天下都是他们的。他们在尽享荣华富贵之时应该什么也不缺了。然而,王侯由于处于尊贵的地位,所以做起事情来也与众不同。即便是最无耻的勾当,也会被美化得非常正确,甚至温情脉脉。以盗墓为例子,最能说明王侯的冠冕堂皇。

项羽发掘秦始皇陵墓,据说是为了报复秦始皇对天下百姓的暴政。

曹操更是设立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来专门盗墓,说是为了统一中国。

明朝天启皇帝发掘金陵,说是要断掉女真人的王气。

号称“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则借着修缮十三陵的名义,盗取了永陵大量的上等楠木用于建造自己的陵寝。

王侯的盗墓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总结我国历史上的王侯盗墓行为,他们的盗墓目的大抵有四个:即为泄私愤、为钱财、为满足变态欲望,或这几者兼而有之。

一部皇帝盗墓史应该是相当精彩的。而且,历史就是如此真实,神秘的古墓就像一个妩媚动人的美艳女人,哪怕是帝王,同样也会迷恋于欲望之洞。

先从王侯盗墓是以泄私愤为目的来说,以这种盗墓目的实施的盗墓行为多发生在一个朝代的开始时期,或军阀混战时期。

盗墓为泄私愤又可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可以归结为国恨。此种盗墓行为是因国家的仇恨而实施的。无论一个灭亡的王朝最后社会多么黑暗,统治者多么残暴,都仍会有一批遗老遗少存在。这些人大都受过统治者的恩惠,因此对这个王朝极为忠诚,哪怕这个王朝最后多么腐朽,他们都希望它永世长存下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个新朝代产生的初期,必然会有前朝的人来反对它,甚至想推翻新朝代,恢复旧朝代。那么,新朝代为了加强新生政权的统治,必然会出台一些非常严厉的政策。这些王侯在前朝的统治者死后也不放过他们,于是,就出现了鞭尸鞭坟的事情。

第二种情况是民族恨。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或是汉族政权把少数民族政权驱逐出中原时发生。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些少数民族政权在长期的发展中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这些少数民族中尤以北方游牧民族最为显著。当中原的汉族政权统治比较黑暗或是势力比较羸弱的时候,就很容易受到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的侵扰。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战争处于冷兵器时代,大刀、长矛和战马是主要的作战工具。

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因其有天然的条件,在马背上作战是他们的强项,这就使他们在战争中赢得了很大的优势。一旦这些少数民族抓住战机,就会率领骑兵大军长驱直入,给汉族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少数民族战胜汉族政权入主中原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元朝和清朝的统治。

但是,汉人在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他们怎能轻易地屈服于少数民族呢?于是,他们就会不时给新生的少数民族政权制造些麻烦,有时这种反抗可能贯穿整个少数民族政权统治时期,比如清朝从建国开始,反清斗争就没有停止过。正因为这样,这些少数民族的统治者才会用偷坟掘墓的方式来震慑汉人,以加强统治。同样地,一旦反抗少数民族政权的斗争取得胜利,汉族政权也必然会采用相同的方式来发泄对他们的愤恨。

第三种情况就是所谓的家恨。这多是由于一个新生政权的统治者因其自身曾经遭受过前朝统治者的凌辱、迫害或是其祖先遭受过前朝统治者的凌辱、杀害,从而对前朝统治者恨之入骨。他们励精图治,在取得政权后就必然会报仇。有时因为前朝统治者已经死去,他们就只能找那些陵墓中的枯骨复仇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个比较混乱的历史时期,各路诸侯之间为了争得最终的统治权而互相混战、争霸。胜败乃兵家常事,因此经常出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这些混战中的诸侯国之间必然会结下很多仇怨,因此他们在打败一方后可能就会掘开对方祖先的坟墓来复仇,同时向天下扬威。

从王侯盗墓是以敛财为目的来说,这种情况各个历史时期都可能发生。虽说这些王侯盗墓都是以敛财为目的,可是具体情况又有不同,具体可分为三类:只是因爱钱而赤裸裸地敛财,为了筹集军饷,为了营造园林、陵墓。

只是因对钱财的欲望没有止境而盗墓的王侯,不是很多。因为王侯处于社会的最高统治地位,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因这种目的而盗墓的王侯,只能说是个人性格所致。他们无休止地盗墓,只是为了满足他们对金钱无休止的欲望。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国王石勒、石虎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代表。他们两个自幼生活贫苦,石勒还曾多次被人转卖给汉人当奴隶,石虎也在社会的底层没少受委屈。这些苦难的青少年时期的经历必然会给他们的一生带来深远的影响,导致了他们视财如命的心理状态。正是因为这样,这两个人后来虽然登上了国君的位置,却还对金钱有着狂热的需求与欲望。这种狂热的欲望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他们,从而使他们为敛财走向了极端。

在社会动荡的历史时期,为了筹集军饷而盗挖陵墓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社会动荡,所以才会有无数的割据势力相互混战。这些混战中的王侯盗挖陵墓的目的是为了筹集军饷,以图在诸侯争霸中取得胜利。在众多诸侯中脱颖而出,统一天下,登上帝位,这是每个胸怀大志的诸侯的梦想。然而,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想称王称霸,必然会出现军阀混战的局面,而军阀混战必然导致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可能还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士兵们连饭都吃不饱,衣服都穿不暖,哪有心思去训练、去打仗呢!没有充足的战斗力,必然会在诸侯混战中失败。因此,这些想统一天下的王侯们无不为筹集军饷而大费脑筋。曹操就是这样的一位典型代表。曹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在自己统一天下的政治野心前加了“匡扶汉室”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就更给他的盗墓行为提供了义正辞严的理由。这使他丝毫不会为自己的盗墓行为感到羞耻。

还有一种为了钱财的盗墓方式似乎有些隐蔽,就是以修建园林、陵墓为名来盗取陵墓中的较为珍贵的建筑材料。古人,尤其是王侯将相等都十分重视自己的身后之事。因此,他们的陵墓多用十分珍贵的建筑材料来营建。一旦后世的王侯们建造陵墓、园林时缺少珍贵的建筑材料,就必然会想到那些建造精美的古代陵墓。这种情况远的有孙权,近的有乾隆皇帝。孙权大破长沙之后,派人挖毁吴芮的墓,用陵墓中的棺木来给其父孙坚建庙。乾隆则为了得到明长陵、永陵中的珍贵的金丝楠木来建造自己的陵墓,而以修缮为名,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盗墓。这种以获取建筑材料为目的的盗墓虽然初看上去不是为了钱财,但究其本质与钱财是脱不了干系的。

对盗墓有着病态的嗜好的王侯以广川王刘去为代表。刘去自幼生活优越,不知怎么竟有这样一种残忍的嗜好,这与他饱读诗书的教育背景很不相称。他把盗墓当做一项游戏来玩,把盗墓的过程当做一种享受。他在盗墓中力求刺激、惊险,困难越大越能引发他的兴趣。可以说刘去是真正以盗墓为生活的人,在盗墓中体验着快乐,后人无人能及。

为了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而盗墓的王侯代表非南北朝时期陈国的始兴王陈叔陵莫属。他的这种变态的心理需求可能与他自幼残暴的性格有关,他以看到别人受苦受难为乐。看惯了活人的痛苦,便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去寻找更大的刺激,而盗墓正是能满足他这种心理需求的“良药”。每当看到盗墓得到的珍宝和从墓葬中取出的遗骨,他心里就会升起无限的满足感。

从王侯盗墓是为了达到多重目的来说,有的是泄私愤与敛财相结合,有的是敛财与特殊的心理需求相结合,有的是三者兼而有之。

项羽盗秦始皇陵就是在多种原因下发生的。从泄私愤上来说,项羽的祖父项燕就是被秦将王翦所杀,因此,项羽对秦始皇是极为痛恨的。再有项羽是楚国人,秦灭楚,统一天下,他对秦始皇也是有着国仇的。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时值项羽与刘邦楚汉争霸。项羽的百万大军必然是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的,而此时,项羽刚刚入关不久,立足时间尚短。况且由于战乱,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因此盗掘秦始皇陵可以给项羽带来三重收益,了家仇、报国仇、筹军饷。

虽然王侯盗墓的目的各不相同,但造成的后果却是相同的,这就是使我国的文化遗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盗墓者自身大多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项羽虽然因盗墓获得了充足的军饷,可是却因为丧失民心最终败给了刘邦,最后自刎;刘去因为盗墓等行为而被流放,死在了流放的路上,无人收尸;陈叔陵因叛逆而被处死,也是暴尸荒野,无人收尸;乾隆虽然用盗得的金丝楠木建造了奢华的裕陵,但是最终还是被民国的盗墓者孙殿英所盗,最后竟然落到尸骨异处的下场。

■ 明火执仗为官盗

与王侯的出现一样,从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开始,便产生了帮助统治者管理国家的一个上层社会阶层——官吏阶层。

在我国,从有准确的文字记载的夏朝开始,就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官吏制度。此后,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官吏制度越来越完善。统治者把帮助他管理国家的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又增加了许多爵位,用于封赏那些功勋卓著的官吏。这些官吏上至太师、宰相,下至县令都不同程度地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这些权力是极有伸缩性的。倘若当朝的是个有德的帝王,那么他手下的好官可能就会多一些。这些好官不仅能帮帝王统治国家,还能帮帝王治理国家。倘若当朝是个无德的昏庸帝王,那么朝野中就会奸党林立,恶官纵横。那些恶官不但不能帮助帝王稳固江山,还是江山社稷的蛀虫,是一个王朝毁灭的因素。在我国几千年的官宦史上,出现了比干、包拯、寇准、房玄龄、魏征等许多好官。同时,也出现了赵高、杨国忠、蔡京、高俅等一系列坏官。

但是,有一种事情是好官坏官都可能做过的,这就是盗墓。当然好官与坏官盗墓的目的是不同的。在官吏盗墓中,盗墓目的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复仇;第二类是为财;第三类则是为了取悦当权者,谋取前途;第四类是为了猎奇;第五类是为了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当然这几种目的很多都是相互交错的。

官盗,顾名思义,就是统治者或者官员组织进行的盗墓活动。这种盗墓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不必担心违反法律而惶惶不可终日。众所周知,历朝历代都有明文规定,偷掘坟墓是重罪。由此可见,统治者是极其厌恶并坚决抵制盗墓行为的。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这些本该打击盗墓的统治者走向盗墓之路的呢?

细数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地大干。

在三国时,中国历史上甚至出现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主管盗墓的专职人员。这一“创举”的始作俑者是曹操,他在军中设立了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专门负责寻找陵墓、执行盗掘,堪称古今最专业的官方盗墓代表。曹操之所以做这种缺德事,是因为当时军队粮饷匮乏,为了补充自养,不得已而为之。(关于曹操盗墓,在后面的章节里会有所表述,此处不作赘述。)

其实,某些官吏盗墓得到了某种制度的默许。比如,著名的陈奉盗墓事件,就得到了万历皇帝的默许。虽然历代对于盗墓有着各种法律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基本上还是官吏制定的,再加上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是刑不上大夫,所以那些禁止盗墓的基本法律对官员缺乏约束力。

从制度根源上讲,古代对官员没有很好的监管。对于官吏盗墓,皇帝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官吏盗墓也必须把握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不闹出事情来,不过度违背孝道、儒家的基本道德规范。历史上也有官吏因为盗墓被皇帝查处。

从官吏盗墓是为复仇来说,典型的代表是伍子胥。这种复仇与王侯的复仇有一定的区别。王侯的复仇目的有家仇、国仇,而官吏盗墓就不存在国仇了,他们只是为了自己、为了家族而找那些死去的仇人的麻烦。伍子胥为了给自己的父亲、哥哥报仇,把楚平王的尸体挖出来,鞭尸三百。他甚至为了自己的个人恩怨而背叛了自己的祖国,带领着吴国的军队几乎灭了楚国。伍子胥在政治上的作为堪称是一个好官,好官盗墓大多数是为了雪耻复仇。

从官吏盗墓是为了敛财来说,这样的例子就很多了,而且为了敛财而盗墓的官吏几乎全都是坏官。官吏们虽然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又都有朝廷的俸禄养着,但是若与王侯比起来,经济实力就相差得太远了。这些官吏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便要四处搜罗来财之路。贪污受贿是可以得到许多钱财,不过风险也比较大,而且只有达到一定品级的官吏才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如果对统治下的百姓太过苛刻,就有造成民变的危险。与这些生财之道相比,盗墓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盗墓不仅不用担心被皇上查抄,也不用担心有乱民造反,只要盗墓进行得隐秘些,是不会被外界所察觉的。考虑到这些,许多贪财的官员就自然而然地把生财之路放在了盗墓上。比如明朝陈奉盗明显陵,就完全是为了获取明显陵中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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