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的中国第一代企业家朋友们一样,赵新先曾是历史的书写者,当他突然成为历史大潮的裹挟者时,个人力量的渺小就变得一目了然。因其突然,陷身其中者才会无限遐想那些可能改变方向的诱人的偶然性:比如,如果不是史美伦,如果某媒体不作公开报道(事实上,赵对率先捅出三九负债百亿报道的某媒体仍耿耿于怀),如果银行网开一面。尽管事实的确是其后证监会再未掀起类似强度的"风暴",史美伦也的确是在赵新先2004年被国资委宣布退休后卸任,但对历史进行假设仍然是幼稚的。当然,对一位无望从头再来的老人,它是有效的安慰剂。
对史美伦突然发难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赵新先现在并无嗔怪。赵认为,企业发展有高潮,有低谷,"很正常",在他退休前,三九只是在经历"低谷"而非"垮台"。他也不认为三九的多元化扩张有什么不对,他认为多元化是"亚洲企业的共同选择",日本、韩国乃至我国台湾、香港的著名企业概莫能外。他甚至指出,启动大龙健康城项目正是走出低谷、重振三九的关键举措之一,如非银行停贷挤兑,前途未可限量。
历史承认假设与否,都止于企业经营成败的探讨,与赵后来所得的罪罚并不直接相干。赵新先如何在退休一年多后突然"获罪",而且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轻罪,"仍是一个待解之谜"。一位三九前员工认为,媒体报道指出的"三九财务管理混乱"并非夸大其词。赵退休前,审计署查了大半年,"要找出十万、二十万元的漏洞并非不可能"。
赵则坚持认为自己获罪是遭到了三九继任者的陷害,是"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诬告者"以赵在大龙健康城项目上有一亿港元收购资金去向不明使赵被调查,但查来查去"这笔钱找到了",结果检方只能以赵收购健康城项目"滥用职权"收场。赵的说法中,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但如将其治罪完全归于"个人陷害"、"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似乎也很难自圆其说。
赵新先与国资委"交恶"也是一种推测。2003年下半年,三九集团债务危机爆发后,赵孤注一掷,在多个场合提出国资委注资三九的要求,解决国有出资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又批评国有企业激励机制长期不到位的积弊,希望能借注资之际就势明晰三九现有产权的归属。
2003年11月,赵新先在搜狐网与网友聊天,有云:"我认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激励机制,年薪制不是根本,一定要从体制上、股权期权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上市公司的老总,承担了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但是他所得到的是跟企业效益不挂钩的回报,太不公平了。上市公司所有的管理都到位了,所有的责任都到位了,就是这个激励机制不到位。也就是我们现在仍然是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最重要的是要解决马儿吃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