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组财团 傅高双雄夺赌牌(5)

道友有可能又是赌徒,这类客人来澳,可一次性满足两种需求。

再说娼妓业。

盛唐时期,政府是允许娼妓业存在的,到宋朝娼妓业更是达到极盛。年轻人婚前有过嫖妓史不以为耻,文人骚客更是热衷于狎妓,并留下许多缠绵凄恻的淫词艳曲。民国时期,中国内地虽有妓院存在,但法律上却不允许。香港在1932年宣布禁娼,到1935年所有持牌的公寨公娼清理完毕,也只是私娼暗行。澳门的这一行业却是公开合法,于是,大批的香港烟花客如云而来。此外,亦有不少广东、福建的寻花问柳人士特来澳门销魂。

澳门的娼妓业分三等。头等叫“大寨”,集中在福隆新街、怡安街一带,约有妓寨60至70余家,每家有接客寨姐20人,少的也有七八人,共有千多寨姐。这些高级妓女身材窈窕、容貌艳丽,一般都会弹琴唱曲。她们接客不多,但收费高,收入颇丰。能和大寨妓女寻欢作乐者,多是腰缠万贯、挥金如土的富商巨贾、达官贵人。来者除做爱外,还与寨姐一道唱曲共娱,有点像今日某些夜总会的应召女郎之“三陪”。“大寨”中,有一些身分特殊的寨姐,她们或者特别讨人喜欢,或者跟长客建立了“感情”,就被某个高官富商包下来。也可能她自己不再另行接客,独钟此位客人,以示痴心。她们类似今日之“长包女”、“二奶”之类的“幸运”女人。“大寨”里有时还会来几个白种妓女,她们或许什么都不会,因是“洋荤”,故价码较一般的亚裔寨姐高,而有的华人偏偏喜欢“开洋荤”。

“二寨”集中在通商新街一带,有30余家,每家有寨姐十余人,共计300多寨姐。这里的寨姐身材容貌并不逊色,只是不会缠客撩心,更不会轻弹吟唱,所以被打入另册。上“大寨”的人叫贵客,上“二寨”统称为嫖客,嫖客为嫖而去,寨姐也专事床上服务。这里的接客方式也与“大寨”不同,“大寨”须预约,即使寨姐闲着,也要等客人“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以显身分之高贵。“二寨”随时可去,嫖客多时就坐茶室等,出来一个,再进去一个。和“大寨”相同,鸨母、鸨仔也备有妓女的“玉照”,或悬挂于堂,或装订于册。若嫖客看中某个,那就要多等一些时候。“二寨”对嫖客不讲究,衣冠不整、胡子拉碴都不会引起寨姐的反感,只要客人舍得花钱。在“大寨”就不行,不衣冠楚楚,就会被鸨母拦在门外。“二寨”的收费不贵,因寨姐轮番上阵,鸨母和妓女的收入并不比有的“大寨”少。

“三寨”是指集中在草堆街附近的骑楼街、聚龙里一带的下等妓院。妓女人数不固定,时多时少。妓女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在澳门生活,因贫穷等原因只能以自己的肉体维持生活的女人;二是内地“拐子佬”把内地的少女或年轻妇女,弄到澳门卖给“三寨”的鸨母(也有被卖给“大寨”、“二寨”的)。这里的寨姐或年纪较大,或姿色平平,所接客人当然属于中下阶层。妓多客少的时候,妓女还得上街拉客,人们称之为“企街鸡”。

嫖客之中,很多本来就是专为赌博而来的,以赌为主,嫖则为辅。因此,妓院兴旺,赌场必定兴隆。妓女之中,还有一种专门陪赌的妓女,她们在各赌场飞来飞去,人们称其为“流莺”。“流莺结巢”即指坐在赌客的怀里助兴,收费各赌场有个妓女私定的协定,收费统一,小费则由客人便。客人输钱输起了火,会一巴掌把“流莺”打飞;赢了钱,则会多给小费。当然还可以把陪赌女带进下榻的房间,叫陪赌的靓女“改行”陪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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