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术语(3)

在任何一个博弈中,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什均衡点的博弈中,其最后的博弈结果我们难以事先预测。在“夫妻博弈”中,我们无法知道,最后结果是一同欣赏歌剧还是一起去看拳击。也许因双方都知道的性格,比如妻子扭不过有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每次这样的博弈其结果都是一起去看拳击;也许因夫妻长期博弈而形成的“习惯”,如“妻管严”,每次这样的博弈其结果都是一起看歌剧。

是不是所有的博弈存在至少一个纳什均衡点呢?是的。但纳什均衡点不一定是那种纯策略纳什均衡点——所谓纯策略是指参与人在他的策略空间中选取惟一确定的策略,而可能是一个混合策略(mixed strategy)均衡点——所谓混合策略是指参与人采取的不是惟一的策略,而是其策略空间上的一种概率分布。这就是纳什于1950年证明了的纳什定理。我们下面将在“警察与小偷的故事”例子中给出混合策略的说明。

在有些博弈中,纳什均衡有无穷多个。举一个例子:两人分100元钱,若两人为自己提出的钱数之和不超过100元,即小于或等于100元,则按照所提出的方案来分配,若提出的钱数总和超过100元则两人均无所得。此时的纳什均衡是:两人为自己提出的分配所得之和为100元。如:(20,80)是一个纳什均衡;(30,70)也是一个纳什均衡……这样的均衡有无穷多。之所以“两人提出的分配之和为100”构成纳什均衡,是因为一旦两人提出的方案满足这个条件(总和为100元),每个人不会单独改变方案——若某个人改变方案,他的收益会降低。其他分配方案不能是纳什均衡,因为:若分配方案之和小于100元或大于100元,两人都有单独改变方案的动机。因此,也可以说,“两人提出的分配之和为100元”构成该博弈的纳什均衡的充分必要条件。

对于纳什均衡,博弈论给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博弈若只有一个纳什均衡,那么该纳什均衡点构成该博弈的结果,若博弈是完全信息博弈,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能够在一次博弈中实现。这个均衡结果因而是可预测的。若不是完全信息博弈,该博弈均衡可能在参与人不断地学习中达到。这是重要的结论。当然,若博弈不止一个纳什均衡,我们无法事先预测该博弈结果,除非给出其他条件。

无论一个博弈有多少个纳什均衡,某个纳什均衡一旦达到,博弈将稳定在这个均衡之上,任何一个参与人都没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动机。这是纳什均衡重要的特点。

我国研究纳什均衡的专家谢识予博士在《纳什均衡论》中用通俗的话表达了纳什均衡含义:给定你的策略,我的策略是最好的策略;给定我的策略,你的策略也是你最好的策略。这就是说,双方在对方的策略下自己现有的策略是最好的策略。即:此时双方在对方给定的策略下不愿意调整自己的策略。这里的策略包括混合策略。

纳什均衡是博弈论中的重要概念,同时也是经济学的重要概念。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有一句幽默的话:你可以将一只鹦鹉训练成经济学家,因为它所需要学习的只有两个词:供给与需求。博弈论专家坎多瑞(Kandori)引申说:要成为现代经济学家,这只鹦鹉必须再多学一个词,这个词就是“纳什均衡”。由此可见纳什均衡在现代经济学中的重要性。纳什均衡不仅对经济学意义重大,对其他社会科学意义同样重大。我在书后的附录中用数学语言给出了纳什均衡概念及纳什均衡存在定理。

纳什均衡被人们平凡使用,以至于普林斯顿的迪克西特(A.K.Dixit)教授在一次演讲中这样说:“假如每人写到或说到‘纳什均衡’,纳什就能得到1美元,那么纳什早就变成大富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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