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的法王(2)

 

实际上,佛教的一些戒律也不能生搬硬套,比如不食肉这一戒律,在藏传佛教中就无法施行,因为如果不食肉的话,处于牧区的喇嘛都必将饿死,还有谁能布道传法呢?再比如,在佛祖释迦牟尼时代,僧人开始说法前,往往有洗足的习惯,久而久之成为一条规矩。那是因为古印度的僧人要光脚随众乞食,脚板沾满泥,所以在学佛前必须洗掉。

再比如,印度天气炎热,人们维持身体热量消耗的食物较少,而且餐饭主要靠乞讨,如果坚持一天吃三顿饭,一是可能没有必要,二是如果用那么多的时间外出乞讨,哪里还有时间学佛呢?所以规定过午不食。可是到了中国寒冷的北方,僧人们如果也过午不食,一天只吃两顿,在冬天到了晚上就不容易抵御寒冷,对身体反而不好,所以就不必过于拘泥过午不食的规矩。还有咒语,有人不知念咒语的本来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声音共振慑服意念收心,所以一味迷信念咒本身的神奇力量,这样,到头来尽管念了一辈子咒语,念了一辈子“阿弥陀佛”,也是事倍而功半。

所以,对佛教戒律最重要的是了解其精神,而不是死板地模仿形式,那样戒律反而失去了意义。在西藏,有一首民谣表达了同样的意思:“用污水洗你的衣裳,一千回也洗不干净;投沙尘于雪山之上,无损于它的银辉。” 真正的戒律在于人心的善恶。宋朝邢居实的《拊掌录》载,欧阳修与朋友喝

酒,规定各作两句诗,说明假如不追究你会犯什么罪。有一人说:“持刀哄寡妇,

下海劫人船。”有一人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而欧阳修想了半天说:“酒粘衫袖重,花压帽檐偏。”即使是酒后臆想,有些人坏都坏不到哪儿去。所以,戒律只是形式,如果心无慧根,持戒再好终究也难抵诱惑,等于无用。没有理解就不是真正的遵守,恪守教条终归意义不大。比如,有个朋友说,他曾接到一本现代人编写的劝孝书,里面大多还是沿用“二十四孝”的东西,囫囵吞枣。本来是为了劝人行善,结果引用的例子中有的“孝子”为了母亲活埋儿子,有的让老婆常年给婆婆喂奶,有的赤身躺在冰上化冰求鱼??这些行为,在今天的孩子们看来,简直就像是疯子所为,这样的教条,所带来的效果到底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在春秋时期,齐桓公有三个近臣,均是用卑鄙的手段讨悦取宠:一是竖刁,自宫入内;二是易牙,烹子媚君;三是开方,弃亲求荣。他们表面上表达了忠心,实际上是居心叵测,相互勾结祸乱国家而已。

所以,经受过怀疑考验的戒律和信仰,才是最坚固的。一位哲人曾说:“一个人最好不要一直信仰他生来就属于的宗教。他必须在什么时候抛弃他生来就得到的那些态度和信仰,否则冒险永远不会开始。一个人不应该停留在出生的地方。

一个人应该到未知的角落去,感受它所带来的振奋和鼓舞。”

有一位法国女导演对中国很有研究,她说最不喜欢的京剧角色就是包拯,因为“这个人太正,谁都能猜到他会怎么说,让人没有期待和惊喜,不像一个经常会犹豫、有时会徇点小私情的正常人”。所有的伟人都是从“正常人”开始的。尽管一些宣传会刻意加以美化,但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很了不起,年轻时也不犯一点错误,那不是太不正常了吗?这样的人,就像那位法国女导演说的一样,只能让人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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