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定要记得一个破锣嗓子的男孩,倒不是因为他的声音,也并非因为他是我所认识个头最小的人,甚至不是因为他是造成我妈死亡的罪魁祸首,而是因为他是使我信仰上帝的原因。欧文·米尼使我成为一名基督徒。我从未表示要奉行基督教义度日,或与基督同在,更不可能为基督而活,如同我听到某些狂热的教徒所宣称的那样。我对圣经《旧约》的了解并不很透彻;至于《新约》,从我开始上主日学后便不曾读过,除了当我走进教堂时听到的大声朗诵的几个章节。我对出现在祈祷书上的圣经经文比较熟稔,我经常读祈祷书,只有在宗教节日我才读圣经--因为祈祷书有条理多了。
我一向固定时间上教堂,也曾是基督教公理会 的信徒--我是在公理会教堂受洗的,在参加了好几年主教制 教会的团契之后(同时我也是主教制教会的教友),我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变得相当模糊:我在十几岁时参加过一个非教派的教会;后来我又成为圣公会 教徒,而加拿大的圣公会教会一直是我的教会--自从我大约二十年前离开美国,一直到现在。其实,身为圣公会教徒和主教制教徒有许多相似之处--相似得让身为圣公会信徒的我,偶尔会怀疑自己是否再度成为主教制教会信徒。总而言之,我离开了公理会和主教制教会,也从此永远离开我的家乡。
我死后,打算葬在新罕布什尔州--葬在我妈的身旁--但是,在我的躯体试图潜入美国海关而遭受侮辱之前,圣公会教会将执行必要的礼拜仪式。我从“葬礼仪程”中所选出的经文是完全传统的,可以在《祈祷书》里找到,我要他们念出来--不要用唱的方式。我认识的人几乎都对约翰福音的章节很熟悉,一开始是“……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接着是“……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而我一向很欣赏提摩太前书章节中坦白的叙述,像是“……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所以当然也不能带什么走。”这是引据圣经的圣公会崇拜,会让我以前的公理会教友们坐立不安的崇拜。我现在是圣公会信徒,到死的时候仍然是,不过我偶尔不去主日崇拜;我不会自称特别虔诚;但是我拥有踏遍教堂的信念--必须每个周末坚持不懈。我的信仰全归功于欧文·米尼--一个和我一起长大的男孩。是欧文让我成为一个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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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日学时,我们养成了捉弄欧文·米尼为乐的习惯,他实在很矮小,不但坐在椅子上双脚不能着地--甚至他的膝盖还够不到椅子的边缘;所以他的双腿便直直往前伸出去,就像洋娃娃的腿;欧文仿佛天生就没有关节。
欧文实在太瘦小了,我们喜欢把他抬起来;老实说,我们忍不住要这么做。他的身体好轻,我们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还有一件很不协调的事,因为欧文出身于做花岗岩生意的家庭。米尼花岗岩采石场地方很大,用来切割和炸开花岗岩厚片的设备看上去既笨重又危险;而花岗岩本身就是一种粗犷又厚实的岩石。但是欧文身上唯一能感觉出花岗岩采石场味道的,就是他一身粒状的石粉。每当我们将他高高举起时,他的衣服就会抖落出灰色的石粉。他的肤色像灰白的墓碑,阳光穿透他的皮肤,也从皮肤反射出珍珠般的光彩,所以有时候他就像个透明人似的--尤其是他的太阳穴,看得见皮肤里的蓝色静脉(好像除了他的特小身材之外,这也证明他是个早产儿)。
他的声带还没完全发育,不然就是被他家族事业的石灰给毁了。或许他的咽喉受过伤,或是气管受损;或者他的喉咙曾经被大块的花岗岩砸到。总之,他要是想让大家听到他的声音,就得打从鼻孔里高声嘶喊。
不过,我们觉得他很可爱--“小娃娃”,女生们都这么叫他,尤其当他忸怩不安地想要挣脱她们和挣脱我们这群人的时候。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开始玩把欧文高高举起这个游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