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红》第一节(1)

春雨结束前,最后一道冷锋来袭的假日下午,一只湿漉漉的白文鸟在发冷的城市迷飞,漩涡似的高高低低,忽然一头撞上褐色玻璃墙。雨,下得像流浪狗。

那时,她坐在咖啡馆最角落靠窗的位置,正在看书。桌上的咖啡刚续了杯,午茶蛋糕动都没动,倒是烟仄缸里已躺了三根烟尸。她招手想请女侍更换干净的烟灰缸,虽然抽烟,但她比谁都厌恶烟蒂与烟灰的存在。

正因为焦虑地逡巡女侍的踪影,使她毫不设防地目睹白文鸟撞墙的事故,“砰”一声,那只看来孱弱的瘦鸟急速往下坠落,自她的视线内消失。也许,撞墙时根本没发出任何声响,因为靠那面玻璃墙的客人丝毫未被惊动,仍旧嘀嘀嘟嘟延续有意义或无意义的话题与表情。女侍过来,问了两遍:什么事?她指着烟灰缸:麻烦你换一下!她怀疑自己真的看见一只文鸟撞墙的事故,也许是幻影,城市在雨水里泡软了,肌理纤维都乱了,让人在刹那间搞不清楚前世今生。

她正在看书,咖啡馆内只有四、五个客人,假日加上坏天气,让人提不起劲出门。她一向喜欢清静,这家埋在巷内的店才开张几个月,知道的人不多,颇符合她的癖好,平日下了班也就常来,虽然不在办公室到家的路径上,她宁愿绕半个圈到这里歇十几二十分钟,一杯咖啡,几根烟,几页书也甘愿。好像受刑横跨赤砾大漠的瘸马,每隔一程,得幻想出小绿洲,把头倚在低矮的树丛上朝落日方向叹息,才能无冤无仇地走下去。

《夏日》,GeorgeWinston的《夏日》,素朴的旋律里暗藏几个下了蛊的音符,女侍放下烟灰缸转身离去时,钢琴声正好流泻而出。她合上书,凝睇雨景。靠窗处,一块被几栋高楼挤压而显得分外狭仄的庭园,想必是咖啡馆主人开辟的。微微倾斜的草地上竖一方巨石,像是来自东部湍溪的奇岩;接着,她认出一棵年轻的波罗蜜树正在浅土里挣扎。这种喜欢在树干上开花结果的热带雨林悍将,一旦吮吸丰沛的雨水、搂抱温暖季节,会非常性感地托出硕大的波罗蜜果,恍如原始部落善舞的女巫,裸露上身仰首张臂,两脚随鼓声顿踏,面对烈火晃动巨乳,跳着只有上苍与她才懂的灵魂之舞。眼前这棵波罗蜜却需要支干撑住,不知从哪里移植来的,倒卵形的树叶垂挂着,好像因为无力打捞地上那只伤残文鸟,以至于显得厌世。她的视线随着音乐起伏而滑行,水泥丛林街衢是看腻了的,打伞经过的陌生人也毫无稀奇之处,因此,她那游移的目光便像暗夜囚室里,一名重刑犯专注地谛视面前那堵污秽铁壁,渐渐熔化、穿透、割开,终于看出直抵地平线、在夏季热腾腾的风中欢啸的雨林,连带地,也看出自己的身影在遮天蔽日的丛林中跳跃、攀荡,拥有无上的自由与深不可测的孤独,跟这个世界毫无关系似的继续她的秘旅。

女侍过来添水,顺便收走空咖啡杯。她看看表,差五分三点,离四点钟的约会还有六十五分。事实上,这件事对她而言不痛不痒,四点钟有没有约会并非决定她今天会到这儿来的原因;同样,也不是因为今天要来才把四点钟的约会定在这家咖啡馆,两者只是巧合吧,就像她跟同在这儿喝咖啡的客人纯属巧遇一样。她认为,巧合之事意味着无需多费唇舌去追究缘由,也不需浪掷情感;有时候,她甚至认为自己跟另一个自己也是巧合地共宿在同一具躯体上,各负各的轭,各赶各的路。

重新回到书页。那是一本描述穿越蛮荒、独游热带雨林的探险志,她的视线像磁与铁遇合般牢牢盯着那一段文字:

“这是最后一次看见阳光,独木舟沿着狭窄的河道滑入雨林,肤触立刻由炎热转为幽冷。静极了,只有船桨撩水的咕哝声。然而渐行渐深,我仿佛听到丛林深处回荡着雄浑的吼啸,从地腹升起,贯穿树丛冠层终于抵达高空。那是一种召唤,一首编制庞大的安魂曲。河面如布满绿锈的古铜镜,两岸丛树在低空中枝桠交缠,形成长廊,纠结的枝条映照在河面上,影影幢幢,犹似百千个丛林猎士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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