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近亲结婚
亲上加亲会增加一些遗传病的发生率,这在医学统计学上已得到证实。例如,肝豆状核变性病人,非近亲婚配后代中的发病率为1/400万,而表兄妹结婚者后代中的发病率为1/64。又如,近亲婚配所生弱智子女比非近亲婚配者要高3.8倍,所以我国婚姻法已禁止近亲结婚。
避免高龄生育
妇女的生育年龄不宜超过35岁。
遗传咨询
有以下情况者孕前或妊娠后应及早进行咨询。
·年龄:女35岁以上,男45岁以上。
·有遗传病家族史。
·夫妻一方有遗传病或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
·有生育畸形儿史。
·有多次流产或胎死宫内史。
·有接触致畸物质史,如接触放射线、同位素或服用某些药物等。
·围生期感染史,如感染风疹、弓形虫病等。
产前诊断
经过遗传咨询后,对一些有指征的孕妈妈做胎儿产前诊断,以了解有无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常用的方法有绒毛活检染色体核型分析,羊膜腔穿刺吸取羊水做染色体核型分析、生化测定及酶检测等,还可用超声波扫描及胎儿镜检查等。
及时终止妊娠
在产前诊断中确诊胎宝宝患有疾病时,可以终止妊娠,从而避免有严重遗传病或先天性疾病儿的出生。
什么是慢性疾病
夫妻双方在身体健康时怀孕、生育,这是最理想的。但是有些女性患有慢性疾病,有些疾病为终身性,有些疾病一时康复不了,而又想要孩子,此时能否怀孕?能否顺利地经历妊娠和分娩过程?对胎宝宝的发育有无影响?
对以上这些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考虑。一方面是妊娠、分娩是否会加重有慢性疾病孕妈妈的病情,使健康甚至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是这些慢性疾病对胎宝宝会产生多大影响。由于女性所患慢性疾病的种类和程度不同,对孕妈妈及胎宝宝的影响也各异,当然最终的妊娠结果也就不同。
第一类疾病
如继发性贫血、慢性皮肤病(如牛皮癣)及慢性支气管炎等。只要产前定期检查,并给予适当药物治疗,一般来说对孕妈妈及胎宝宝的健康没有不良影响。
第二类疾病
如轻度心脏病(心功能代偿期)、轻型糖尿病及早期的原发性高血压病等。患这些疾病的孕妈妈需要在医生的严密监护和精心的治疗下,才能得到良好的妊娠结果。
第三类疾病
如各种心、肝、肾疾病的急性期,慢性肾炎伴肾功能减退,心脏病心功能不良者,以及糖尿病伴有动脉硬化或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后,往往会增加孕妈妈的心、肝、肾等的负担,致使疾病加重,甚至威胁生命。疾病也会影响胎宝宝的正常发育。即使采取孕期监护及治疗,也难以得到良好的妊娠结果,所以最好不要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