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埃文斯是色盲。”马奇上校说。
“太糟了,”马奇上校悲伤地继续道,“但这桩罪案一开始就是起于一个色盲患者的作为。而你们其余的人都不可能有这一缺陷。鲁弗斯爵士的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能比一个色盲的艺术收藏家更不可思议——除非是个色盲的室内装潢设计师。科尼尔斯先生的西装、衬衫和领带上棕色或蓝色的混合色调显示出他对色彩效果眼光很敏锐;而且他没有妻子或男仆来帮他选衣服。
“但埃文斯呢?他不只是偏色盲,而是全色盲。你对我们描绘得栩栩如生。伦道夫的尸体被皮尔逊用电梯运了上来。埃文斯走上前去的时候,皮尔逊提醒他不要碰尸体,说有血。埃文斯问:‘哪儿?’——虽然小电梯里光线明亮,而他也正低头盯着灰色的橡胶地板上红色的血迹。对色盲的人来说,除了在绿色或黄色的底色上,红色在其他任何颜色上他们都是看不出来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伦道夫的雨衣穿反了。伦道夫走进公寓的时候脱下了帽子和雨衣。埃文斯用弹簧刀捅死了他之后,在处理尸体之前先把帽子和外套穿回了尸体上。但他分不出那件无线防水布外套黄色的正面和绿色的反面。
“而你,德纳姆先生,用自己的钥匙开门进了房间:这本身就告诉了我们‘消失的’房间到底在哪儿,因为每把钥匙都不一样。我认为,布鲁斯小姐原本也能告诉我们‘消失的’房间在哪儿。我倾向于怀疑她看到了伦道夫走进你的公寓,生怕你和凶案有牵连。”
“哦,好吧。”阿妮塔泰然自若地说。
“总之,你对一具尸体说他穿反衣服了;埃文斯把尸体塞进电梯之前改正了这个错误。自然的,他必须把你打昏。但他并不是真心要伤害你。他从火警逃生通道里经过马厩改建房离开这栋房子,处理掉了那些道具,不过他居然傻到把钱和弹簧刀随身携带,我们搜身的时候发现了。他回来的时候,像平时一样从主电梯上来,就像刚刚从办公室回来一样。他看到你还毫无知觉地趴在大厅的椅子上时,的确是由衷地为你担心。”
打破沉默的是阿明代尔不屑的一哼。
“色盲!这和解决问题有什么关系?你一开始到底是怎么想到凶手一定是个色盲的?”
马奇上校转过身凝视着他,然后摇了摇头,缓慢而忧郁地微笑起来。
“你还没明白吗?”他问,“这是出发点。我们怀疑的原因,和伦道夫怀疑遇到冒名顶替了的原因是一样的。可怜的老伦道夫不是个艺术批评家。一般来说,随便涂抹的几笔颜色,他都会当做是预期中的那幅《少女与报春花》。但埃文斯就连一个近视眼都会注意到的东西也没考虑进去:颜色。那个笨蛋仿制鲁弗斯爵士公寓里装饰品的时候,挂到墙上充当油画的,不过是画报上的斯比亚颜料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