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权益

 

三八节乃俄国妇女争取“面包和和平”日

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全称为“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称为“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的游行集会以来,至今已有100年的历史。各国妇女为争取这一权利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服装和纺织女工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和12小时工作制及低薪进行了抗议。两年后,她们组织了第一个工会。1908年3月8日,纽约市爆发了由15000名妇女组成的游行,她们提出了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报酬和享有选举权,并禁止使用童工的要求,和“面包和玫瑰”的口号。面包象征经济保障,玫瑰象征着较好的生活质量。到了五月,美国社会党决定以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作为妇女节。

1910年8月,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又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有17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保卫世界和平;还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著名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蔡特金建议,应设定“国际妇女节”,但并未定下具体日期。俄国妇女又于1917年2月23日号召罢工,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的不足,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相当于格里高历的3月8日。

1924年,中国妇女第一次举行了“三八”节纪念活动,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州劳动妇女举行了纪念会和游行。会议是由我国妇女运动的先驱何香凝主持的,提出了“打倒帝国主义”、“保护妇女儿童”的口号。此次活动充分显示了中国劳动妇女的觉醒和力量。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1975年是联合国第一次庆祝国际妇女节,提出普通妇女可以争取平等和参与社会。1997年,各个国家都按照自己的历史和民族传统习俗,选定一天为联合国妇女权利和世界和平日。联合国的倡议提高了公众对于迫切需要在各个方面提高妇女地位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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