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父-审父,和最终到来的相互谅解和挂念,是进入这部小说的一条线。这里浓墨重彩书写的是他们各自在中国的情爱故事,和父子两代人的情感战争。感官危险的愉悦,或隐忍或狂暴的爱,这给小说末世迷狂的底色之外打上了一圈温暖的光晕,也使小说完成了从文化差异与冲突的探讨到父子关系和爱的真谛的探讨这一有着轻逸的美学风格的转身。另一条线索,从小说开篇写到的斌椿使团出访欧洲,到马嘉理事件,再到义和团运动,如幕后的伴奏般渐次宠大,越来越喧哗,直至湮灭了故事中所有的人。小说最后一幕,1900年,北京陷落后联军士兵们在颐和园里的狂欢,对小说主人公赫德而言,意味他在中国半个世纪的事业的全面溃败,也是中国走向现代性的失败的序曲。书名《帝国遗梦》(或《暮色降临》)意EMBA即在此。
小说在这里显得如同一个两声部的合奏,单章的一个声部是儿子眼中的父亲形像和家族往事,他在遗弃和放逐中长大,一次次走到死亡的边缘,在世俗和仇恨中努力一跃,在一条传播福音的荆棘路中让自己的灵魂得以了安歇。另一个双章的声部,以十九世纪中叶“自强运动”为肇始,写近代中国的一个个惊涛骇浪裹挟着人物跌跌撞撞往前走,几代人凿壁借光,总算迎来了现代性的一丝曙光,但一切努力随着庚子年的北京陷落宣告破灭,帝国还将在随之降临的暮色中趔趄前行。这种结构方式,使我在写作这个小说时觉得自己就如同在弹奏一架钢琴,当我感到用第一人称叙述过于疲乏,就转到第三人称上去,这使得我在两个声部都能保持饱满的张力。
就像以前香港媒体评述我的写作风格是“黄仁宇与史景迁的合体”,这部小说同样是一个“不纯”的文本,一个“合体”--一个小说和历史的合体。多年来,我一直喜欢年鉴学派史学家马克·布洛赫所派定的那种“技工”的角色,这使得我在这个小说的写作中时时提醒自己,对历史细部的刻划要如工笔般精细,对人性和爱欲的开掘要像挖土机一般执著。
把我把目光投向这个小说发生年代的人和事时,有关他们的各种观点、书籍、图像信息会一点一点渗入我的生活,它们成为了一个长时段里的我日常生活。因此写作这本书也是对自我的一次改变。在史料的采撷和运用上,我在这个小说上是“先显后隐”的--扎实的、细致的研究之后,就试图学着去忘记,而只让细节呈现。这或许就是这个小说的方法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