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苦与乐

给大公司做设计师,自然有它“轻松”的一面。部门分得细,设计、生产、推销规划、销售等,各司其职。即使是设计部门,还要再分为“创意设计”、“美术设计”以及“技术设计”。其中,“创意设计师”便是我们通常说的“设计师”,负责一个季度的整体和初始款式设计;其余两种设计师是辅助第一种的,一个负责衣料的印花或局部印花设计,一个负责把创意设计师的设计草图变成样品,打版师、车工、绣花工等都在这个部门。

因为有这么细的分工,大公司的创意设计师跟小公司比,最明显的不同是可以无需操作电脑。历史久点的大公司里总会有些年龄不小的老派设计师,他们的办公室里往往连电脑都不配置。设计师甚至也不需要多好的绘图技巧,我毕业作品的导师、Crabtree& Evelyn的主设计玛莎就基本不会绘图,草图画得像小学生作业一样一板一眼,不过能够表达她的设计想法,足以和技术师沟通。懂点技术知识当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但大公司的设计师完全无需插手打版、裁剪、缝纫等技术细节,在样品出来以后能挑出毛病、提出修改意见足矣。

不过,说实话,老派设计师往往都是技术通,习惯于设计和打版一条龙,样品车好后亲自做试衣。这在以前是她们的生存强项,但到了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这些好手艺却越来越“英雄无用武之地”了,有的完全派不上用场,甚至还容易招惹技术部门的怨怼,嫌她们指手画脚太多。我自己会用工业缝纫机,有一次赶活,十几个车工都腾不出空,我等不及便自己上阵,本来以为是帮她们解难,不料却招出了她们的心里话──虽然是玩笑:“你不要太能耐了,给我们留碗饭吃好不好?”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碰她们的机器了,而且后来听说,她们都是工会会员,抢工会的活儿甚至能招来大麻烦的。

公司高层主管也不鼓励设计师们“越界”,他们认为分工细,是给设计师们创造的理想的“创作”环境,设计师理应感激地享受这个“优待”,全力以赴地投入设计或与设计有关的一切,只要能和技术部门良好合作,把样品顺利创作出来就皆大欢喜了。样品进入展示间后,设计总监往往就会来催促设计师赶紧出去逛街、看展览、找灵感,快快进入下一个设计周期。至于你的衣服谁来卖、怎么卖、卖给谁,就都不是设计师该操心的事了。可话说回来,如果卖不出去,那设计师要么要操的心就大了,要么真的是彻底不用操了。

所以,在这种大公司“养尊处优”惯了的设计师,要再去适应小公司样样自己拳打脚踢的生存环境,自是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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