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传记学”是什么?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心理传记学”(psychobiography)虽然谈不上十分陌生,但也只能说它处于人们认知视域的边缘之上。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弗洛伊德众多著作的热传,以这一学说为其基础理论的“心理传记学”,也开始逐渐被介绍到中国,但其范围似乎更多地被限定在史学理论的专门领域内,以至于对于其他学科乃至一般读者来说,“心理传记学”究竟具有怎样的性质,它与“一般人物传记”有何性质上的区别,这一研究方式的优势和困难又都是些什么,这些问题并非十分清晰。
事实上,我们的确很难把“心理传记学”归类于某个具体学科,甚至可以说,它本身从来就不是一个学科,而是同时涉及多个研究领域,至少包括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文学,甚至也在一定程度上搭上了哲学的边缘。例如,在历史学中,学者们把它看成“历史学”旗下的一个偏门“心理史学”中的“人物分析”;在政治学中,学者们把它看成是“政治学”的二级学科“政治心理学”(political psychology)中涉及“政治家”的相关部分;而在文学的角度上,“心理传记学”的含义更加模糊,因为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的大量人物心理描写,不能算是“心理传记学”。总之,这一研究领域是一个典型的学科交汇点,处于由于没有中心而又层叠边缘的“几不是又都要管”的“独特”地带,因此,无论它多么地想“独立”发展,但却始终也构不成一个学科。当然,我们说“心理传记学”不是一个学科,并不意味着它自身没有严格的研究规范,反之,相对于其他较成熟的学科来说,人们对“心理传记学”研究规范的关注和要求不是更少了而是更多了,不是更加宽容而是相当苛刻。面对人们已习以为常的知识分类系统,“心理传记学”的位置的确显得很是尴尬。就像先前犹太民族是一个世界上罕见的没有自己独立领土的共同体,这种独特的“存在”必然地与独特的“精神”联系在一起一样,如果不是如此地坚守由犹太人弗洛伊德所创立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各种“精神分析”学说的指导,那么,“心理传记学”不就早就“应当”被其他学科所同化了吗?在这里,我们想要说和所能说的只是:正是“精神分析”学说透视的深刻性,造就和成全了“心理传记学”无可替代的重要位置;或许也正是在这种“不伦不类”的挤压窘境中,孕育和隐藏着“心理传记学”不容忽视的内在魅力。
按美国学界的分类惯例,“心理传记学”被归类于“心理史学”两个脉络中的一支。其中一支,是侧重于个体人物精神分析的“心理传记学”;而另一支,则是侧重于族群整体精神风貌研究的“心态史学”(history of mentalities)。“psycho”和“mental”这两个词根分属不同的词源系统。我们一般把前者理解为“心理”,而把后者理解为“精神”。参见周兵:《心理与心态 论西方心理历史学两大主要流派》,载《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在学理构成和理论渊源方面,这两个分支有着不同的“基因”和“血缘”。前者主要发源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并以此作为主导性的分析工具,并由于二战期间大量欧洲学者到美国寻求避难而在美国形成了广泛影响;后者则主要继承法国悠久的史学传统,“研究的是历史上社会群众(或其中的一个部分或集团)所共有的观念和意识,这种观念和意识在民间世代相沿,一般不因政权更迭而发生变化,因此不同于官方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精神文化乃至整个人类历史中最具相对稳定性的部分。”J 勒高夫、P 诺拉、R 夏蒂埃、J 勒韦尔主编:《新史学》,姚蒙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40页;罗凤礼:《历史与心灵 西方心理史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中国大陆学界似乎也跟随这一分类。我们虽然认为不应当把“心理传记学”仅仅限制在历史学科,它在政治学和文学等领域的研究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但总体而言,学界的一般性判断惯例也大体上是可接受的。在这里,理解“心理传记学”的透视视角和逻辑理路,应当说比定义它的学科属性显得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