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争锋的焦点和实质(4)

有一些理念或者部门、群体潜在的利益,隐藏在似乎无比正确的理论背后。问题的实质是,专家所谓的“政府主导”,模糊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监管,与政府直接举办、财政对卫生医疗服务全包的区别。

在理论上,强调公立医院(几乎所有服务)“回归”公益,再给政府戴一顶主导的“高帽”,要求财政——全国纳税人的钱——包下公立医院日常运营,把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机构“打造”成“公共品”,再承担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工资等全部费用,并且有“一个稳定的较高收入”——同时,与他们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无关。这即是“补供方”,即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方。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大有大的难处。中国公立医院数量、规模、优质卫生资源都占全国的95%以上,政府很难养得起、都办得好。这不仅现阶段,而且西方发达国家也办不到,它们的公立医院一般只占50%,而且多数标准并不高。

李玲2008年在一次高层论坛上称,政府财政每年拿6000亿元投入卫生“应该不成问题”。这我们以后还要谈到,进行分析。实际上,2008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约为1万亿元,其中药费约占40%。而论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涉及卫生行业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盈利和非盈利分开,涉及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等,“政府主导派”则语焉不详,或刻意回避。

他们的观点与卫生部门基本一致。

虽然“政府主导派”也直指——“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的经济利益联系、医生处方与其个人收入的经济利益联系,都是导致医生开大处方和高价药、甚至收受药品回扣的重要诱因。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不仅加深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其中的利益分割还加大了医改往前推进的难度。近几年来,药品收入依然占到了卫生部门综合医院收入构成的40%以上。”(注2)认为一切根源,是“过度市场化”造成的,而市场化又是“国家财政对卫生投入严重不足”造成的。

“政府主导”派在转了一圈,痛批政府之后,提出了个无法解决的难题:要么财政养医,要么放手让公立医院高收费、乱收费的现状继续下去。这种似乎理直气壮的发难,在三十年改革的剧变中,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好在现在多数公立医院,特别是县和县以上的综合性医院,都是盈利的。一个不需要怀疑的情形是,几乎所有三甲医院,每年总收都有数亿元,甚至十几亿元。

“貌合而神离”,绝对没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也缺少人文主义情怀,“非盈利”医院实际上多数是盈利的,从患者身上赚到了钱,甚至,不择手段。

赚钱的医院多数乐于维持现状: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大量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的稳定收益。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说了大实话:扣除医院日常运营费用后,收益率可达8-10%,如果一家医院年经营额为5亿元,净收入可达4000-5000万元。

即使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往往也望尘莫及。如我国最大的药品流通企业国药集团,药品销售的利润率只有千分之几,几百亿的产值,年利润不及一家大一些的医院。这样想来,公立医院千方百计想戴的“公益性”帽子,委实有点小了。

比较麻烦的是不良的医疗卫生资产。在大医院对医疗市场无障碍的巨大吸附作用下,不少公立小医院、街道乡镇医院,处境艰窘,成为卫生部门的包袱。现在,正好统统打包,组织进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即社区或农村医疗系统,如实行“收支两线”,即在现行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由政府来举办或财政补贴,那就功德圆满了。

主导与主办没有厘清的情况下,过分强调政府主导是危险的,极易把行政监管、服务型政府,混同成“包办型”政府,赋予某些政府行政部门极大的权力。比如医疗机构合理支出的审定权、医疗机构运行经费的下拨权、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命权、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定价权、基本药物生产的定点权、基本药物以及耗材和设备的集中采购权、基本药物的配送权,以及政府直接组织,由企业出资、“垫资”的药品招标采购等商业活动。如果这样,权力寻租将不可避免,以这样为原则进行改革,很有可能毁掉一批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官员。深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发生的腐败窝案,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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