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激辩医改(5)

能给总理布地雷阵的,肯定不是普通老百姓。

那又会是谁呢?

4、洞察力有时也是一种不幸

“如此星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深入研究,无穷无尽的探寻,我意识到了改革的脆弱。多想个为什么,往往就多给自己寻个烦恼。

有些问题不能想得太明白,读懂了,常常感到无奈和忧虑,有一种难以承受之重——这次新医改会不会和前几轮一样,行行复行行,反复再反复呢?

先说说“征求意见稿”。后来一些内容在正式发布时已作了修订——丑也罢,俊也罢,表明各方的意见、人民群众的意见还是起了不少作用。

比如,“征求意见稿”提出:“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每一句话都没有错,看上去很美。但细究起来,却隐藏“玄机”,即走向高度的行政化管理,回归计划经济的做法。中国药业在三十年经济体制改革中取得的进展,可能因此而大倒退。用学术化点的语言表述,这是为行政寻租、集中收权和扩张行政权力铺道。而前面那一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帽子”,事实上早被风吹得没影儿了。

有一些解数,拆开一下,又出现了好多疑问:

企业生产要“国家定点”,谁来代表国家指定药品生产?只能是卫生部。医药产业和行业管理,生产属工业信息化产业部,而流通属于商务部,卫生部定点企业合适吗?如果一放大,是否所有处方药都要定点生产,由行政部门来指定?

问题可能会搅成一锅粥。同样有药品生产文号、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其他“非定点”制药厂还不能生产?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直接配送”——是国家财政拨款买药,还是各家医院分散采购,最后群众付钱?现在已经没有政府办的医药公司了,国家如何直接配送?

这里隐藏着一条暗线。最大可能是卫生部门指定配送商。我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如安徽芜湖,已经成立了卫生局下属的医药公司,垄断经营招标的药品,对医院进行配送。

如果依靠行政权力争夺商业利润,官商获取的利益可能倒是最大化的。这样做的结果,不能不使人产生“尖锐的忧虑”,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如果重返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保护分割,市场经济活力将因此迅速萎缩。我们都呼吸四季的空气,都走过改革开放以来时间的河流,只要想一想计划经济时代,如何窒息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创新能力,造成了我国制药产业的全面落后,就大体可以明白这一思路的走向和造成的结果了。

在医疗服务领域,继公立医院垄断城市中高端和公共医疗服务领域后,“征求意见稿”又进一步“打造”公立医疗服务机构向基层扩展:“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般群众确实看不出来这段官样文章的“枢纽”是什么,暗中的路径又是什么。其实,这里隐藏着许多实质性体制性的“倒退”,更遑论改革了。一旦踏进,便难再回头。

要特别注意,“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举办”,而非补助,隐含着由政府举办所有公立基层卫生院和社区诊所,“定员定编”就说明了这一点。

民营医院私人诊所还要政府“定员定编”吗?显然不必。不是偶然的疏忽,“征求意见稿”只讲“政府举办”,而没有说社会力量也可以进入“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也可以举办。对中国六十年来卫生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发展演变路径,相当熟悉。我们对体制这种“回归”产生的绩效,成功与否已经不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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