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玫瑰与红地毯的另一端———婚姻恋爱中的经济学
第一节:利益的最大化———人为什么要结婚
人为什么要结婚,说起来很简单,但又很繁杂,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还真不那么容易。人们对“结婚”这个字眼太熟悉了,连不懂事的孩子有时也会冒出这个词来。“人为什么要结婚”实质是要人们回答结婚的动机是什么,人结婚的目的是什么,结婚的意义何在。其实,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不同阶层的人,其结婚的目的也相差甚远。趋炎附势、攀龙附凤者有之,为脱贫致富,为享受荣华富贵者也有之……但总体来说,结婚是出于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需要,是为了男女双方从中获得精神和肉体上的满足。
人要结婚的基本动机之一是满足性的要求,实际上对这个命题无足大惊小怪。性要求同其他生理要求(如吃饭、排便等)一样,并没什么本质的不同,所不同的是性要求是伴随性发育和性成熟才出现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性的发育成熟,渐渐出现了性的要求。这就是两性接触的原动力。
人要结婚的另一个基本动机是为了种族延续。种族存在已有上万年历史,人类得以延续完全是由于婚姻关系的直接结果。传宗接代的思想一直都是明确的。如果每一对夫妻都不要孩子,那么用不了若干年,人类就要自行消亡。因而人要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是人类进化、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保证与原动力。
我们都知道的一点是,人是群居动物,群居的内部资源共享,使整个力量增强,然后就出现文明、人类社会,出现社会分工等等。当然,人在性和种族的延续方面不应单凭生物本能行事,而是还具有更高尚、更完美和更丰富的社会内容。人的思想、情感、社会意识和道德诸因素在人类两性结合中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位置。因此,人要结婚除了以上两个基本动机外,另一动机就是为了满足爱情的需要。爱情是性和种族延续动机所不能包括的,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男女未婚青年在工作中、在共同接触中会产生爱情,爱情是人类情感中更高一层、更深一步的东西。没有爱情就很难成为夫妻。当爱情发展到男女约会已不能满足感情需要时,就会产生天天生活在一起的欲望,从而就自然要求以结婚的方式予以满足。
总之,人要结婚是男女未婚青年的自身精神、情感和肉体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种族延续的需要。
做过管理的人知道,一个团队,并不是人越多,带来的效益越大,而是看什么样的组合。婚姻呢,是人类社会最小的构成单位。在这个有效的单位中,它能带给单位内的成员以最大化的利益。当然,这种利益可能是精神的,也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全方位的。
婚姻是功利的。它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寻求彼此保护,协同工作生活,取得好好生存下去的更大机会。有人做饭,有人打扫房间,有人修马桶,有人装饰屋子……彼此相得益彰。更重要的是,心里有了依靠。
两个人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各尽所长。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了效率最大化。如果恋爱是漂亮豪华的包装,婚姻就是打开包装后的耐用品。经济实惠,没有过多装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婚姻的真正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属于微观经济的范畴。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运行基础。婚姻,是满足人类本性需求的初始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婚姻,是在法律范畴之内的。法律只具有保护家庭成员所拥有共同财产的分配与分割的功能;而对于成员之间的吃饱、睡好是无能为力的。其功能仅限于经济层面,即作用于最低层面。一张结婚证书,决不是美满婚姻的“博士文凭”。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婚姻是人们为了满足于本身需要并降低交易费用而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一种组合形式,类似于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要比市场交易节约交易成本。
人的本能行为:食、色,几乎时时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此类行为都要通过市场交易才能完成的话(假设市场是充分开放而能提供所有此类物品的),那么,这些满足于人之本性的活动就会时时刻刻地在市场上发生。不难想象,其交易费用或成本要远远大于在家庭内部完成的。
在古代社会,家庭是一个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一种生产劳动的分工协作,更是一种最佳的人力资源配置。食、色二者,均可得以满足,一举两得;成本低而效用大,何乐而不为?微观经济结构合理,综合国力岂不做大做强?所谓汉唐盛世,无非如此而已。
现代社会人们组成一个家庭,像是在经营一家股份公司:其主要成员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共同合作经营。其理想境界应是:分配合理,利益均沾。其存在的边界,取决于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任何一方感到其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不相称时,便会撤资散伙,分道扬镳;婚姻危机,随之而来。
从人的需求来说,男女之间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无不在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可谓天经地义。此外,如今社会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存在着太多的挡不住的诱惑。钱钟书先生说:“忠实的是没有机会,有机会就不忠实了。”这不无道理。喜新厌旧,也符合效用递减法则。古之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云云,以及今人对偷鸡摸狗之徒的所谓“三贼”(贼心、贼胆、贼钱),无不说明:经济实力,乃是男欢女爱、婚姻家庭的重要基础。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婚姻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必然,结婚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每个人有相应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社会才能得以稳定有序地发展,于是形成了一套社会婚姻规则,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这套游戏规则。当然人们也有选择不结婚或不生育的权利,如果是自愿的选择我就不做分析了。
爱情是婚姻的核心元素之一,因此结婚不仅是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指的是家庭成员优势互补、互相配合,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分享生活的喜乐,这里指的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需要,更是情感交流、关怀的需要。社会以家庭为组成单元,于是就有了亲人与其他人的区别,在当今这种社会制度下自然会产生信任危机,其他人并不是那么可信。私有制使人类的私利性得以滋生,高科技的普及无奈地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社会似乎变得越来越冷漠了。于是亲人就成为最值得信任,同时能得到最多真诚的爱的对象,尤其是夫妻之间,这种情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因此,因爱结婚的想法是婚姻思想的主流,至少爱是人们潜意识里最深的渴望。年轻的时候为之而兴奋,为之而追逐,精神恋爱成为爱的核心,所谓“为爱可以不要面包”就是最好的语言诠释。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社会属性增多,个人属性减少(有人说:年龄的增大就是精神自由的减少,年龄越大人会越不自由),即所谓人变得现实了,面包是前提,爱是滋养品,前提不能缺少,滋养品是需要的,没有了日子还得凑合着过。到了一定的年龄必须结婚了就结吧,这是生活的需要,为必须结婚而结婚,据有关统计,这种婚姻的比重越来越大,称之为现实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