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不是榜样(8)

在此段文字下面,易中天先生有一个注释,意思是说本书初版后,有读者就这段文字指出,易中天“篡改美国制宪历史”,因为现场并没有这样一幅油画。易中天先生说,他在2007年访美的时候,专程去了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的会址。在这个历史遗址上,他确实看到了有一幅日出的油画。然而,美国讲解员说,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的确是没有,这幅日出油画是后人加上去的。那么,富兰克林充满哲理的话也是子虚乌有了。易中天先生在该注释中承认自己错了,但又解释说,他的说法来自尹宣翻译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一书。他说他不知道是美国原作者搞错了,还是翻译者搞错了。在我看来,不管是谁搞错了,它至少说明一个问题:美国强大之后,包括美国人在内的很多人,共同塑造了一个制度神话,他们愿意相信“日出”神话是真的。否则美国人也不会在制宪会议的旧址,事后挂一幅《日出》的油画。这种举动与保护历史古迹的正常做法是不符的。

易中天先生在这本书中多次提到一个说法,制定美国宪法的人,有一个心理就是“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这应该是易中天先生陶醉于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心得,也是制度神话之所以广泛流传的一个具体原因——因为,制度可以防止权力腐败。对权力的防范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易中天先生忽略了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人,为何要对权力如此“严防死守”。事实上,这种防范有一个很简单的基础,那就是参加制定宪法的那些美国人,大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巨额财产的社会精英,他们对权力防范的潜意识是防止权力侵犯他们的个人财产。因为,权力对个人财产的侵犯,在美国人的欧洲兄弟那里经常出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神话一般伟大的美国宪法才没有对奴隶问题做出结论,甚至压根不提奴隶这个字眼,只是非常虚伪地用“另作描述的人”来代替。这说明他们都知道奴隶存在,很多人也是奴隶主,包括后来的美国总统。而且他们有些人也知道奴隶的存在是不光彩的,与他们漂亮的言辞不相符。但是,正因为奴隶是他们的财产,他们必须要保护自己的财产,防官如防贼,目的之一也就是防止最高权力剥夺他们包括奴隶在内的财产。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对于自己财产的维护没有丝毫懈怠,这才是他们“防官如防贼”的真正原因。这些精英对个人财产的维护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全神贯注地在100天左右的时间里,倾力于此,以至于这个神话般伟大的宪法,居然没有“公民权利”,以至于南方奴隶制与北方童工相伴着伟大的美国宪法同时存在。易中天先生可以把这个遗憾看成是一个疏忽,也可以看做是妥协的无奈。但我们也同样可以把它看成是这些精英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大众利益的结果。虽然美国宪法最终使用了“合众国公民”这样的字眼,但是,在这部宪法的形成过程中,对于人民的名义,从法理上说,完全是这些宪法制定者的盗用。他们盗用了人民的名义制定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宪法。没有人民给他们授权,也没有人民批准这个宪法。

人民在哪里?人民是谁?这是一个老问题,从200多年前的美国就可以开始追问。

制度神话的陶醉者,如今时常用“合法性”、“程序公正”等学术名词来推销美国的制度,他们为何不告诉中国人,按照他们的“合法性”理论,美国宪法的合法性也是有问题的,美国宪法的程序公正也是值得怀疑的。在我看来,历史也是合法性、程序性的要素之一,因为,历史就是现实。一味强调理论上逻辑关系严谨的合法性、程序性,那只是书呆子的天真。社会从来不会按照严谨的逻辑关系运行,把社会强行纳入理论逻辑,那将造成巨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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