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不是榜样(7)

二、制度之美,制度之殇

世界本没有完美的制度,但美国宪法的确延续了200年,在此期间只有修剪之美,没有存废之虞。可是美国的制度神话却无法移植,1821年美国门罗总统在非洲买下一块地皮,想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这就是今天的利比里亚。这个国家照抄美国宪法文本,连国旗都是星条旗,可200年来,利比里亚还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美式制度被移植非洲,并没有再造一个非洲版的美国,或者美国版的非洲。

关于美国的制度神话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制度决定一切。这一神话的进一步描述是,美国因为从起点上就设立了良好的制度,所以才有今天。反过来,其他国家要获得像美国一样的成功,也应该先建立像美国一样的制度。在学术领域,这种神话的陶醉者经常以宪政、合法性等根本性的制度问题,作为解决社会现实的首要切入点。当社会上出现某些不良现象,这一神话的拥护者会不加分析地把问题的根源直接指向制度。

制度决定一切,制度万能,制度可以复制,是这一神话的几个分项。塑造这一美国制度神话,有几个历史元素,如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前往美洲,在上岸前制定了一个公约,这个公约被神话制造者描绘得神乎其神。还有,1787年在美国费城的制宪会议。

易中天先生写了一本书,名叫《费城风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因为看到尹宣先生翻译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一书非常喜欢,“忍不住要把这个故事重讲一遍”,于是便用一种比较通俗的方式,把这一短暂而重要的历史再现了出来。在这本书的《余论:原则与妥协》一节中,易中天先生写道:“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同样在这个章节中,易中天先生还写道,美国《宪法》是这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制定出来以后还能维持200年不变,这真是一个奇迹”。易中天先生的这些描述,是美国制度神话的典型表现。我以易中天先生的这本书为例,只是针对这一现象而言。

制度神话往往夸大制度的作用。当学者给出一个肯定的陈述,“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有没有稍微想一下,国家包括什么?

现代国家包含三个要素:领土、人民和主权。一部宪法不可能缔造这些东西的全部。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的政府。易中天先生说美国成文法制定出来后,200年“不变”,意思是说没有文字改动。我觉得,这个说法也属夸张。美国宪法后来有过修正条款,既然有修正,说明原宪法还是有缺陷的,也确实是经过了修改的,如何能说200多年不变?整体修宪或增加修正条款只是改变宪法的不同形式而已,不应该为了制造一个神话而忽略事实。

为美国宪法制造神话的现象,在美国人那里也同样存在。在本书《引言》中,易中天先生写道:“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深邃的目光越过会议主席的椅子,凝视着对面墙上的一件艺术品。那是一幅油画。在那幅油画上,一轮红日正喷薄而出。”后面还有一段文字,说是81岁的富兰克林对身边的其他代表说,不知道画家画的是日出还是日落,“现在我终于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这段文学色彩浓厚的描写,目的是把刚刚诞生的美国描绘成初升的红日,与描写革命成功后的习惯性标准写作很像。但是,这段文字惹来一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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