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三原则
195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是以若干原则为基础的,其中主要的原则是:拉丁化、音素化、口语化。这里对这三个原则的来历、内容和意义试作简单的说明。
一、拉丁化
1。拉丁字母的来历
字母发明得很早。三千四百年前,当殷墟的商代卜巫在龟甲和兽骨上刻写甲骨文的时候,地中海东岸比拨罗(Byblos)的腓尼基人已经在石碑上凿刻字母了。
比拨罗字母向四方传播,其中一条路线是经过希腊传到意大利半岛,成为拉丁字母。拉丁文是罗马帝国的文字,所以又称罗马字母。从罗马帝国时代到中世纪,拉丁文统治着欧洲。后来欧洲各民族摆脱拉丁文,改用拉丁字母书写当地口语,成为不同的民族文字(意、法、西、葡、德、英等)。西欧传教士把拉丁字母带到全世界,整个美洲和澳洲、大半个非洲、小半个亚洲,都拉丁化了。有的国家用前宗主国的拉丁化语文(美、加、拉美、澳、新等),有的国家创造自己的拉丁化文字(印尼、越南等)。文字不用拉丁字母的国家,也都有法定的或通用的拉丁字母拼音(日本、中国等)。
字母在古代是跟着宗教走的。欧洲地图上有一条字母分界线,从北到南把欧洲分为两半。西面一半信天主教,用拉丁字母;东面一半信东正教,用斯拉夫字母。后来拉丁化运动摆脱了宗教影响,成为新兴国家的文化革命行动(土耳其等)。
2.汉语字母的选择
19世纪末,中国开始了“切音字”运动。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字母。当时提出的设计主要有三种类型:汉字式、速记式、拉丁字母式;汉字式占优势。1913年召开“读音统一会”,任务是审定国音、核定音素、采定字母。1918年公布“注音字母”。这是第一套法定的汉语字母。它是汉字式的,也就是民族形式的。
这套字母实际不是新的创造,而是古汉字的简化和楷书化。读音按照双声叠韵原理作必要的变通,形体跟现代通用汉字有区别、不相混。从民族形式的要求来看,是比较好的。
可是,注音字母公布以后仅仅十年,1928年又公布“国语罗马字”。这是第二套法定的汉语字母。这套字母放弃了民族形式,采用国际通用形式。从1928年公布“国语罗马字”,中国经过“拉丁化新文字”的民间运动,到1958年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这是中国人民自发的广义拉丁化(罗马化)运动。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创造一套字母不难,同意一套字母很难。“读音统一会”讨论字母的时候,闹得笔砚横飞,无法同意一套字母,最后只得把暂时应用的“记音符号”定为注音字母。解放初期又一次设计民族形式字母,同样无法同意一套字母,只得拿出四套样品征求意见,结果一套也没有采用。创造不难,同意极难,前后两次历史经验都证明如此。
只要知道了字母的原理,就能创造字母的形体。可是,世界上的字母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由于交流的需要,同化力量不断战胜分化力量。“书同文”规律不仅适用于汉字,同样适用于字母。
在两千年的悠长岁月中,拉丁字母经过许多民族的琢磨,才确立今天的地位。它终于成为中国的汉语拼音字母,这不是个人好恶所决定,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
3.拉丁化的含义
拉丁化有广狭二义。广义指拉丁字母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方式下或多或少的应用。狭义指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正式文字。汉语拼音方案是广义的拉丁化,不是狭义的拉丁化,因为它只是辅助性的文字工具,不是“用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
一方面采用拉丁字母的形体,另一方面基本上采用拉丁字母的国际通用读音,形体相同,读音相似(相同、相近、相关),这是拉丁化的双重内容。
拉丁字母在国际间的读音称为“国际音域”。国际音域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基本读音,第二层是引申读音,第三层是特殊读音。汉语拼音方案尽量用基本读音(例如A读“阿”),其次用引申读音(例如BDG读清音),尽量少用特殊读音(例如Q,X读“欺、希”)。
汉字和拉丁字母一东一西相隔十万八千里,原来风马牛不相及,现在依傍在一起了。这标志着文化关闭时代的结束,文化交流时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