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3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菜刀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那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