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2)

斯通盯着一张照片看了很长时间。那是一张在越南拍的照片,他那时还是那里的一个普通士兵,不过已经是个本事高强的士兵,接受了暗杀一个北越政客的任务,因为那个政客一直是敌方的同盟。通常,远距离狙击行动都是一个小组执行的,有守望员、着弹点观察员,还有人负责监测风向和其他天气状况。但是,斯通却被单独派去执行一个即使对他来说也好像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将被直升机空降在一片越共密布的丛林里。他将在危险地形中步行八公里,并在一个有上万人参加、重兵保护的集会上杀掉那个人。然后,他将顺着去路返回,步行数公里回到一个指定地点。即使大白天,也很难找到那个地点,更不用说晚上了。直升机将在他被空降之后四小时整在那里接他,而且只低飞从那里过一次。如果斯通不能准时回到那里,就会成为越共的活靶子。

从表明上看,斯通之所以被选去执行一个无异于自杀的使命,是因为他是战场上公认的最优秀士兵、最佳狙击手和最不知疲倦的人。那时候,斯通就是一部机器。他可以昼夜奔跑。有一次,他被直升机空降到中国南海,在汹涌的波涛中游了数公里去杀一个被认定是美国敌人的人。当时,那人正坐在他家厨房里的桌子边,一边看报一边抽烟。斯通从800米远的地方将一颗子弹射进了那人的脑袋。然后,他又游回公海,被一艘潜艇接走。

但是,越南那个任务却让斯通怀疑,他的上司是故意让他去的,因为他对战争的态度越来越迟疑。毫无疑问,他们中的一些人非常希望他失败,并死去。但是,他那天晚上却没有让那些人如愿。他从一个即使对顶级狙击手来说也极富挑战性的距离,用一个今天的神枪手会笑话的狙击镜,把那个政客杀掉了。而且,他还准时回到了指定地点,却发现直升机刚刚结束低飞,正准备升空飞走。他知道飞行员已经看到他了,但显然不想回来接他。他直接将一颗大口径子弹从打开的货舱舱门射了进去,让飞行员明白自己的错误。

他们只好降落,但只有短暂一瞬,但已足够让斯通跳上飞机的起落撬板。直升机飞走时,子弹从丛里中飞出,雨点般向他们飞来。那天晚上,为了逃命,斯通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没命地奔跑。但尽管如此,愤怒的北越军队也差点把他追上。

正是那次成功地完成任务,让他引起了中情局的注意,结果被征召进那个名叫666的政府刺客“崇高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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