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个妇女从塔顶层探出头来,朝他扔了块石头,砸在他的背上。愚蠢的亚比米勒不愿死在女人手里,就命令手下人,在他因伤而死之前结果他的性命。
把以色列各部落统一成一个王国的努力时运不济,不久便以失败告终。边境战事和部落间的纷争,却比以前更趋恶化。先是米甸人威胁要夺取约旦河两岸的全部土地。若干年后,亚扪人也打算这么干。
他们洗劫和焚烧了许多村庄,迫使犹太人把彼此间的争执抛在一边,抗击共同的敌人。他们选举玛拿西族的耶弗他做总司令。耶弗他是个敬畏上帝的人,很快,亚扪人的军队就被打败了。
胜利并未带来安宁,各族间继续争吵,愈演愈烈。一些士兵指责另一些人(以法莲族人)贪生怕死,逃避战斗。以法莲人自认倒霉,因为到达战场时正赶上敌人开始撤退,所以他们表示歉意,同时强调迟到实属无奈。他们要走很长的路,才能从河对岸赶来。可是,耶弗他的性子很暴烈,不接受任何道歉,也听不进解释。
他派卫队把守住约旦河的所有渡口,下令任何人都不准通过。
接着,他把所有涉嫌属于叛变部族的男人都集中起来。甄别的办法很简单,通行希伯来语中的“示播列”一词(意思是河),以法莲人读做“西播列”,因为他们不会发字母“示”的流音。每个看上去像以法莲族的人,都要念一遍“示播列”这个词。如果他读成“西播列”,就会被送上绞架处死。
就这样,4万名以法莲人被处死,这是《旧约》告诉我们的。事情办完后,耶弗他赶回家兑现诺言。在打败亚扪人的军队之前,他曾向耶和华发过誓,说他要杀掉回家时遇见的第一个生灵,祭献给耶和华。他可能觉得,遇见的第一个活物会是一条狗,或是一匹马什么的。不幸的是,跑出来迎接他的,竟是他的独生女儿。
耶弗他没有毁约。
他把女儿献给耶和华的祭坛,烧掉了她的尸体。和平再一次降临到以色列的土地上。
故事的发展单调无味,但在此前很久,非利士人和犹太人就势成水火,互相厮杀。战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惨烈,整个犹太社区都被摧毁了。
就在这时,伟大的犹太民族英雄参孙出现了。他像赫拉克勒斯一样力大无比,像罗兰一样勇敢无畏,不过,在足智多谋方面,他比不上许多彪炳史册的领袖人物。
他是玛挪亚的儿子,从小就以臂力过人而闻名。
他的长相可不敢恭维。他从不梳头,胡子长得乱蓬蓬,衣服邋里邋遢,很少有干净的时候。不过,他的双手就像一对铁锤一样,他也从不知道“危险”为何物。
他给父母闯了很多祸,比方说,在他十八九岁时,爱上了一个非利士姑娘,非要娶她不可。当然啦,和外国人结婚的想法,令参孙的家人和邻居们吃惊不小。可参孙不管这些,径直前往亭拿提亲。
在西行的路上,参孙遭到一头狮子的攻击。他赤手空拳提起了狮子,就像拎起一只小猫一样。他杀死狮子,并把死尸扔进路边的灌木丛里。不久,参孙路过同一地点时发现,蜜蜂在那头死狮子的嘴里做了个巢,正忙着采蜜呢。参孙取过蜜来吃了,然后接着赶路。
参孙到达新娘住的村子,村子里为这对幸福的新人举行了许多舞会。参孙试图扮演一个快乐的新郎倌的角色,尽管他的模样与这种场合很不相称,而且在家乡时,他安安静静待在屋里的时间远远少于打架滋事的时间。可是,他要尽量做个好新郎。一天晚上,宾客们互相说谜语取乐,参孙提出他也要讲一个小故事。他许诺说,如果客人们能说对谜底,他就送30套衣服给他们。可是,客人们绞尽脑汁也回答不上来。
参孙的问题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这是什么东西?”
亭拿人猜来猜去,就是想不出参孙的谜底。他们不愿在这个头发乱蓬蓬的外乡人面前丢脸,何况这小子是个讨厌的犹太人。于是,他们找到参孙的新娘,对她说:“参孙爱你,会为你做任何事情。你让他把谜语的答案告诉你。”
这女人不是个聪明人,否则她应该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她缠着参孙告诉她谜底,搅得参孙心烦意乱,只好告诉她说,谜底是死狮子,它的尸体成了其他动物的美食,它的嘴变成了蜂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