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是屏息地急切盼望再次看到的棺材社近在眼前,但是走近这所地下棺材社时,我大吃一惊。一百名以上年轻的哥特族正在焦急地等待入内——队伍有我上次来时的两倍长。跟我打扮类似的(除了条纹、文身、耳钉及鞋子的颜色各异)泡吧者的队列绕过街区,有点像迪士尼乐园门口排长队的盛况。我要是能在暑假结束前进得去就算幸运了。
我郁闷地开始往队伍最后走。大概走到队伍一半时,我注意到一个穿斗篷和维尼纶裤子的家伙正弯腰整理他的长靴。我溜进他前面的位置,尽量显得不显眼。我背对他站着,凝望星空和棺材社屋顶上飞着的鸟,以此来避免麻烦。这些鸟开始盘旋而没有飞离,这时我意识到自己看到的是一群蝙蝠。真邪门——蝙蝠聚在棺材社!
我看看手表。莉比姑姑的课不到一小时就要结束,而我似乎得把时间都用来在这没有尽头的队伍里等待。
我焦急地来回移动,探头朝棺材社门口望去,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耽搁。但那里只有个门卫在检查证件。就在那时我注意到队伍前面站着两个熟悉的人。我把身子探出去,一只脚占住位置,有点像棋手走下一步棋之前用手指占位。前面的是普里默斯和葆森,我上次来棺材社的时候偷偷插到他们前面。
普里默斯和葆森。当我所知道的名字都是比利、麦特或者贝琪之类的,我怎么可能忘记他们的名字?
我找准机会跨出队列,跑到这对死亡二人组面前,“普里默斯!葆森!是我,瑞文!”
两人仔细地打量我。显然他们想要认出我——毕竟,我确实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可以从他们的目光看出他们没认出我。
“我几个月前碰到你们,就在这里排队的时候。”我说,偷偷拐进他们旁边拥挤的队伍里。
“哦,对。”酷似玛丽莲·曼森的普里默斯终于记起我来,“你好吗?”
葆森眼里带着敌意看着我。
“非常好!”我对普里默斯说,“太棒了,又见到你们。”然后转向葆森说:“我喜欢你的紧身衣!太漂亮了!”
葆森的表情变了,“我只是随便穿穿。”
“怎么会!你完全可以当《哥特女孩》里的模特。”
这时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突如其来,盖过了街道上其他的嘈杂声和棺材社里传来的阵阵音乐声。一辆哈雷机车沿街飞驰而来,“嘎”地停在棺材社正前方一块VIP空位上。炫酷的机车设计得光亮性感,黑色的轮胎上带有橙色细条纹。车上的人摘下骷髅骨图案的头盔,一头黑底紫色及肩的头发披散而下。摩托车手戴着雷朋墨镜,穿着缀有钮饰和链子的皮裤皮夹克,自信地跃下机车,冲门卫点点头,主人一样地直接走进棺材社。
“他是谁?”我好奇地问,“名人?我没认出来。”
“这儿的人现在都把自己当电影明星。”普里默斯回答道。
“这几个月棺材社规模大了三倍,态度也傲慢了三倍。”葆森接口说。
队伍一点点地向前移动。转眼间就轮到我们向魁梧的门卫出示证件。门卫爽快地在普里默斯和葆森的手上各盖了一个蝙蝠图案的戳,并且在他们的手腕系上带刺铁丝状的手环。但他却像在国际机场检查护照一样地审视着我的证件。
葆森折回来,毫不客气地对门卫说:“她经常来的。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不记得她。”
门卫再次抬头看看我,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然后又把视线转向等候的队伍,那里五颜六色的条纹形成了哥特式彩虹。
“我上次是蓝头发。”我说。
“哦,那就是你呀?”他一本正经地问。
他也在我手上盖好棺材社的蝙蝠印,手腕上系好环。我得到棺材社的通行证了。我们闪过门卫,经过猩红的地毯、绳索以及两个骷髅接待员,转眼间走进了棺材状的黑色木门。
“谢谢,”我对葆森说,“大家都说我显小。你一定常被人这样夸吧,因为你的皮肤真是完美无瑕。”
葆森苍白的脸一下子容光焕发。她搂住我说:“第一轮酒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