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郊狼》21(1)

蒙迪·金的家在谢尔曼奥克斯市的威利斯大街上,周围是一大片在地震后被打上了红签的废弃公寓楼。金所在的公寓楼是一幢灰白色的科德角式①建筑,位于两幢空楼――至少博斯觉得那两幢楼没人居住――之间。就在博斯停车的时候,其中一幢里亮起了灯光。多半是赖着不走的非法住户,他心想。那些人就跟当初的博斯一样,总是小心提防着建筑检查员的到来。

看起来,金所在的公寓楼要么是完全逃过了地震的破坏,要么就是经过了彻底的整修。博斯觉得,后一种情形不太可能。周围的建筑土崩瓦解,这幢科德角式建筑却岿然独存。这种状况更可能是自然破坏力漫无目标的证明,或者是对某位不偷工减料的建筑商的表彰。

这是一幢普普通通的长方形建筑,四面都有入口。不过,要进公寓的人还得先通过一道六英尺高的电子安全门。警察们管这种门叫做“宽心门”,因为它能让里面的住户感觉安心,实际上却又没什么用。这种门的惟一用途就是给那些正常的访客设置障碍,而那些真正可疑的人只要从门上翻过去就行了。的确,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人在干这样的事情,因为“宽心门”到处都有。

对讲装置里传来了金的声音,他只是应了声“警察”就获得了通过。他一边朝金的八号公寓走,一边从兜里掏出了警章夹子。金开了门,博斯把打开的警徽夹子伸到门里边,离金的脸大约六英寸。他照旧把手指横在警徽上,以便挡住上面的“探长”字样。接着,他迅速抽回手,把警徽从金眼前拿开了。

“对不起,我还没看清上面的名字。”金说,挡在门口不让他进去。

“我名叫哈伊罗尼穆斯·博斯,不过人们都叫我哈里。”

“你的名字是从那个画家来的吧。”

“有些时候,我感到自己已经老得不行了,这时我就觉得他的名字是打我这儿来的。今晚上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能进去吗?用不了太长时间的。”

金把他让进了起居室,脸上却仍然带着疑惑的神情。起居室相当宽敞整洁,里面摆着一张沙发和两把椅子,电视机旁边还有个烧汽油的壁炉。金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坐下了,博斯则坐在沙发的一端。他注意到,就在金坐的那把椅子旁边,地毯上有一只白色的狮子狗在睡觉。金的体重显然超过了正常,宽宽的脸膛显得十分红润。他戴着眼镜,所剩不多的头发被染成了褐色,身上穿着白衬衫和旧的卡其布裤子,衬衫外面套着红色的开襟羊毛衫。按博斯估计,金还不到六十岁,比他原来预想的要年轻一些。

“我觉得,现在到了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了。”

“没错,而且也到了我跟你说明来意的时候了。问题在于,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在查几起凶杀案,指望从你这儿得到点帮助。不过,你能允许我问你一些跟以前有关的问题吗?问完之后,我就会跟你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听起来挺怪的,不过……”

金抬起了双手,做了个“随便问吧”的手势。他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大概是想坐得更舒服一点。接着他察看了一下狗儿的状况,然后眯缝起了眼睛,似乎这样就能更好地理解和回答博斯的问题。博斯注意到,他那毛发稀疏的头皮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你曾经是《洛杉矶时报》的记者。你在那儿干了多久?”

“噢,孩子,我只干了几年,而且还是在六十年代早期。你怎么知道这事的?”

“金先生,还是让我先问完吧。你负责的是哪种类型的报道?”

“那时候人们管我们叫‘学徒记者’。我负责的是罪案报道。”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啊,我在家里工作。我干的是公关这一行,楼上的次卧就是我的办公室。以前我的办公室在雷瑟达区,但它所在的建筑已经被宣布为危房了――你都能透过建筑上的裂缝看到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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