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鸦片进口的大幅增长感到恐慌,因为所有鸦片都属非法进口,不缴纳任何赋税,经纪人和满清官员乘机勒索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中饱私囊。鸦片走私极其兴盛,商人们认为,即使是进口合法货物,也没有必要经过广州海关,他们不妨也在珠江河口卸货,这样就可以省下海关税金。由于合法进口货物必须以白银支付,这样一来就对中国的白银储备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
“走私”这一术语(取其偷偷摸摸的涵义)很难准确说明这种如此大规模、如此明目张胆的投机买卖。义律因为自己无权约束同胞感到苦恼,迫切要求“女王陛下政府积极干预”,如果这种干预“姗姗来迟,将导致重大危险”。27巴麦尊坚持要求义律直接与两广总督联系,而不是通过行商这一既定的中转渠道,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义律的困难。外交大臣尤其反对与中国人联络时使用“禀帖”,而在中国人看来,这种善意联络方式不可或缺(巴麦尊不认为自己在严厉申斥义律的函件落款写上“您最谦卑而顺从的仆人”有什么不妥,却对别国的外交礼仪缺乏耐心)。首席商务监督竭尽全力执行巴麦尊的指示 他称之为“走钢丝的指令”,也确实与新任两广总督邓廷桢建立起比较好的关系。
英国缺乏前后一致、切实可行的政策,主动权自然落到中国人手中。鉴于鸦片贸易日甚一日,就有两条可能的途径摆在中国人面前:要么鸦片合法化,要么彻底查禁。1836年初,北京就鸦片问题正式展开辩论。赞同鸦片贸易合法化的人自有一番大道理:虽然鸦片贸易合法化断绝了非法收入的来源,满清官员及其僚属仍能从行商那里榨取到数额更大的合法利润,绝不会一无所获。国家税收也能大大增加,鸦片零售价格将稳定在相当高的水平,从而起到劝阻吸食的作用。广东省官员一致认为应当将这种贸易合法化。曾在广东任高级法官的许乃济(译者按,许曾任广东按察使)就力主推行驰禁方针。他的支持者,上至两广总督邓79廷桢,下至行商,都认为鸦片进口必须以严格限制在广州为前提,严厉禁止这种可耻的贸易沿海岸北上。德高望重的学者阮元支持这种政策,据说皇后也持赞同态度。许乃济的奏折被译成英文,发表在1836年7月12日的《广东记事报》,广州的欧洲人和中国人都认为朝廷很快就会批准鸦片合法化。7月27日,义律报告说:“(鸦片合法化)最后的正式命令很可能在一个月或6周之内传到此地”,8月6日,他将预期的这个举措说成是“无疑是这个王朝登基以来在对外贸易方面 最不同寻常的措施”。马地臣没有飘飘然,他在7月12日写道:“就我们的利益而言,我并不看好这个计划,尽管它使得(鸦片)价格上涨。”28
6个月后,1837年2月,事态没有任何进展,查顿仍然写道:“这种货物迟早会得到许可,一旦获得许可,消费量就将增加。”29
到是年10月,查顿的合伙人已经持相反的看法了:“这种贸易的合法化已不在考虑之列,政府显然正努力彻底禁绝它。当然,他们根本办不到。”30
事实证明马地臣是正确的。早在1837年8月,广州当局就采取了一项制裁措施。怡和洋行店员在8月13日的流水簿中写道:“走私船再次禁止出航,经纪人跑了。不会再有针对这种药材的调查。”31广州的事态很快就明朗了,中国当局根本不打算将这种毒品合法化,而是决心以最强有力的方式,彻底地、一劳永逸地禁绝鸦片。皇帝下决心不让这种毒品继续泛滥,惟一的问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终止鸦片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