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不醒 4(2)

“可以,”她说,“可——以,当然可以了。”

我放松身体在一张椅子上坐下,用放在烟几上的圆形镍制打火机点着一根纸烟。她仍然站在那里,用牙齿咬着下嘴唇,眼睛里透出迷惘困惑的神情。最后她点了点头,慢慢转过身去,走回角落里自己的小台子边去。她从台灯后面继续盯着我。我把两脚搭起来,打了个哈欠。她的银指甲伸出去,想拿起台子上的电话机话筒,但是并没有碰它。她又把手指放下,在桌子上轻轻地敲起来。

大约有五分钟,室内寂静无声。店门开了,一个生着大鼻子、身躯高大的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他手里拿着一支手杖,脸上带着如饥似渴的表情,一走进来就用力把门关上,大步走到女人坐的那个角落,把一个纸包放在桌上。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包着金角的海豹皮钱包,让那个金发女郎看了看里面的什么东西。女人按了一下安在桌子上的电铃。身躯高大的人走到木板隔扇上的小门前边,推开一道缝,侧身溜了进去。

我吸完了第一根纸烟,又点第二根。时间一分钟又一分钟地过得很慢。马路上各种车辆的喇叭声一刻也不停。一辆大红色市际公共汽车呜呜地开过去。交通指挥灯改变信号时响了一阵铃声。金发女郎把头靠在胳膊肘上,用手罩在眼睛上面盯着我。隔扇上的门开了,拿着手杖的高个子走出来。他手里拿着另外一个纸包,样子像一本大书。高个子走到台子前边付款。他出去的时候同走进来的姿势一样,脚后跟着地,张着嘴呼吸,从我身旁走过的时候斜着眼睛使劲盯了我一眼。

我站起身来,向金发女郎掀了掀帽子,跟着那个人走出去。他是向西走的,一边走一边不断抡手杖,在自己的右脚面上划着小弧形。追踪这个人一点儿也不费力。他的外衣是用一块颜色非常花哨的粗呢子做的,肩膀很宽,脖子像根芹菜茎似的伸出来,走路的时候脑袋一摇一晃。我跟在他后面走了一个半街区。过高?路路口的时候,我趁着路口亮着红灯,在他身旁站住,有意让他注意到我。开始他只是向我这个方向随便看了看,但是突然他斜着眼睛盯了我一眼,而且马上把头转过去。换了绿灯以后,我们走过高?路,又继续走了一个街区。他迈开两条长腿,到了转角的时候已经把我甩到二十码之后了。他拐到右边一条街上。这条街是个上坡,他走了大约一百英尺,站在那里,把手杖钩在手臂上,从里面口袋里摸出一个皮制烟盒。他把一根纸烟衔在嘴里,把火柴盒掉在地上,在俯身拾火柴的时候回头看了看。他发现我正在街角看着他,就像屁股上让谁踢了一脚,马上挺直了身子。他甩开两腿趔趔趄趄地往坡上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杖橐橐地敲着人行道。他又向左转过去。当我走到他转弯的地方,他在我前边至少有半个街区了。我追他追得呼哧呼哧地直′气。这是一条两旁栽着树的窄街,一面是挡土墙,一面是三幢花园平房的庭院。

他跑得无影无踪了。我沿着这条街东张西望。走到第二座平房院子前面我发现了一点儿东西。这幢房子名叫“拉巴巴”。院子非常安静,光线朦胧,两边有两排遮满树荫的平房。平房中间的甬路两边种着修剪得又粗又短的意大利柏树,样子活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油缸。在第三个“油缸”后面一只花里胡哨的袖子闪动了一下。

我倚在街边一株胡椒树上等待着。远处山谷里雷声又隆隆地响起来。电光在向南奔驰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一闪一闪地发亮。几滴雨珠试探性地落下来,在人行道上留下几个镍币大小的湿点。空气像斯特恩伍德将军养兰花的暖房里一样闷浊。

树后边的袖子又露出来,接着是一个大鼻子、一只眼睛和没有戴帽子的黄里带红的头发。这只眼睛在瞪着我。一会儿,它不见了。另一只眼睛又像啄木鸟似的出现在柏树的另一边。五分钟过去了。我已经把他握在掌心里了。像他这样的人都是极其神经质的。我听见树后边划了一根火柴,接着便响起了口哨声。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从草地上溜到旁边一棵树后边,然后走到甬路上,径直向我走过来。他一面抡着手杖,一面吹口哨,口哨吹得很不是味儿,听得出来他心惊胆战,只是故作镇静。我抬头看着乌云满布的天空。他在离我十英尺远的地方走过去,一眼也不看我。他现在平安了。他已经把那东西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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