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办。”我站起身来说,“反正我也得弄钱去。”
“要使用过的旧票子。”他几乎像做梦似的说,“用过的二十元一张的钞票就成了,有一两张五十元的也可以。”
我笑了笑,向门口走去。但半路上我又转回身,走到写字台前。我双手撑在桌面上,靠近他的脸问:“那女人长得什么样子?”
他茫然地望着我。
“那个卖给你金币的女人。”
他的脸色更加茫然。
“好吧。”我说,“不是女的,是她的助手。一个男的,那个男人什么样子?”
他撅起嘴唇,又用手指搭起一座宝塔。“是个中年人,身体魁梧,大概五英尺七英寸高,体重一百七十磅。他告诉我他叫史密斯。他穿着蓝色西装、黑皮鞋,系着绿颜色领带,没戴帽子。西服上衣外边口袋露出一角棕颜色的手绢。黑色头发,夹杂着几根白毛。天灵盖上有一块一美元大小的肉皮没长头发。面颊上一条两英寸长的疤痕。在左边,我想不错,是在左边。”
“观察得够细的。”我说,“左脚上的袜子是不是有个破洞?”
“我忘了叫他脱鞋看看了。”
“你太粗心了。”我说。
老头儿没有再多说什么。我们两人的两双眼睛互相盯着,有点儿好奇,又带着点儿敌意,好像两个新邻居。突然间,他又咯咯地笑起来。
我给他的那张五元钞票仍然摆在桌子上。我伸过手去,一把抓过来。
“你现在用不着这个了。”我说,“咱们现在要做一千元的交易了。”
他的笑声停了。过了一会儿,他耸了耸肩膀。
“上午十一点。”他说,“别耍计谋,马洛先生。别认为我不懂怎样自我防卫。”
“我希望你懂。”我说,“因为你现在玩弄的是炸药包。”
我离开他,穿过外间的办公室。我打开房门,再把它关上。我并没有走出去。过道里本应响起我的脚步声,但我穿的是橡皮跟鞋,走路没有声响。我欠着脚走过铺在地板上的破地毯,躲到通往里屋的门后边,打字桌同半开着的房门中间有一处空隙,我玩的是小孩捉迷藏的游戏,但有些时候这种花招倒也奏效,特别是我刚才同他耍了不少嘴皮子,显示出我如何精明、世故之后。要是我的这个计策失败,我同那个老头儿只能面对面地互相耍贫嘴了。
我的计策奏效了。开始一段时间,里屋什么动静也没有,他只是擤了一次鼻子。接着他又像公鸡打鸣似的一个人咯咯笑了一阵。他清了清嗓子,屁股下的转椅吱呀地一响,接着是脚步声。
他的脑袋从门里探出来,也就从门边伸出两英寸。他向外间打量了一会儿,我站在门后边连大气也不敢出。后来他的脑袋缩了回去,几个肮脏的手指头摸着门边把门往回à。门关上了,门锁咔哒响了一声。我开始重新呼吸,连忙把耳朵贴在门板上。
他的转椅又吱呀呀地响了一阵,接着我听见他在拨动电话机。我跳了一步,抓起打字桌上另一部电话机的听筒。电话线的另一端铃声响起来。电话铃响了六次。一个男人在那一端接了电话。
“是弗罗伦斯公寓吗?”
“你找谁?”
“我要跟二○四房间的安é先生讲话。”
“别挂。我去看看他在不在。”
莫宁斯塔尔先生同我都没有挂。电话里传来嘈杂的声音:广播电台正在大声播放一场垒球赛。收音机虽然不在电话机跟前,可是声音却吵闹得很。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响着回音的脚步声向电话机走近,话筒拿起来咔哒哒地响了两声。那边的人说:“不在家,要留什么话吗?”
“我过一会儿再打吧。”莫宁斯塔尔先生说。
我立刻把话筒挂上,飞快地跨到门口。我尽量轻轻地把房门打开,走到门外,又轻轻地关上,连门锁挂住的声音也没叫它发出。
我′着气向过道另一端走去,按动电梯升降开关。在等待电梯的时候,我掏出乔治·安é·菲利普斯在大都会饭店休息大厅里给我的那张名片。我并没有认真地看。其实不用看我也记得那上面的地址是庭院街一二八号弗罗伦斯大楼二○四房间。老旧的电梯慢腾腾地爬上来,像是一辆à满砂石的笨重卡车。我等着它上来,一面用指甲弹着那张名片。